dino810 wrote:
大家對於車位面積剩下6坪多,不曉得有何看法?
如果猜測無誤,應該是把車道坪數灌水到公設坪數?消費者吃虧吃很大.
影響一是公設比提高室內實坪縮小,扣除車道公設坪數後實際每坪單價會高不少(傳統車道是不算在公設坪數內,正常坡平車位坪數應當是12.13坪左右.若灌了6坪左右至公設,等同建商多賺了6*30(UNI每坪單價)=180萬.這部份一定要問淸楚算淸楚,且比照舊有算法換算回原本實際單坪價才是正確的單坪價)假定該案成交每坪單價30萬來算,假定此案件為70權狀坪(不計車位),若真是把車道6坪/每車位,計入公設,照舊有算法換算下來,每坪實際單價是30+(180/70)=32.6萬左右消費者每一坪被多貴了2.6萬.
影響二是,若整體公設比若沒特別高,那就是建商取巧設計,把氣派的大公縮小了,設施也變得比較小.
北部建商近年的車道灌水公設歪風,沒想到吹到了台南?
但上個月政府已經著手立法要把車道坪數排除在公設外(其實以前原本就是排除在外,是近年不肖建商才亂搞,這才逼著政府要立法來特別管理這種亂相),所以現在買這種車道計入公設的案件其實很吃虧,也影響日後房子的估值.
參考新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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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建商總坪數灌水,內政部拚修法「停車場、車道不可計入樓上公設」
2021/03/30, 財經
建商把車道、車位納入公設是常見的灌水總坪數的手法,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29)日表示,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停車場及車道不可以計入樓上公設」的相關修法。
內政部拚修法:停車場、車道不可計入樓上公設
《聯合新聞網》報導,公設比過高議題備受朝野關注。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日列席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確實有些瑕疵要檢討,像是車道、車位的公設,「不可以計入樓上的公設一起來算」,並表示可能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相關修法。
花敬群昨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住都中心於居住正義議題中扮演之功能與定位」。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質詢提及新成屋的公設比對消費者很不公平,像是對沒有開車的人來說,車道算入公設比就沒道理。
《自由時報》報導,莊瑞雄表示,另外像健身房、彈琴設施等公設,不是每個住戶都會用到也全算入公設比,應分開計價,對消費者較公平。
花敬群表示,因購屋是用總價,若規定公設要比主建物便宜,只是先射箭後畫靶,所以差別計價的邏輯,在實務上無法降低價格。花敬群強調,應降低公設的面積,才有辦法降低價格,目前修法方向是停車場及車道不可以計入樓上公設來算,法案正在準備了。
登記車位坪數過小,當心被建商扒兩層皮
《中央社》報導,對此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公設分為「大公」與「小公」,大公是指全體住戶共同持分、能夠共同使用的空間,像是大廳、管理室等;小公則是指由部分住戶共同分擔,像是電梯間、走道等。
陳傑鳴說,建商把車道、車位納入公設,是常見的灌水總坪數的手法。像是把車道、車位灌到大公,讓所有住戶負擔這可能用不到「公設」,然後,又把車道、車位賣給有買車位的住戶,等於同一產品賣2次,衍伸許多交易糾紛。未來若修法不納入公設,將有助於減少這些灌水的狀況。
《聯合新聞網》報導,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SWAY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擔的公設。
張金鶚:公設不該完全不算錢,但應公開透明、分離計價
《經濟日報》報導,房產專家、清大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昨日受訪時表示,問題關鍵在公設資訊非常不透明,但台灣國情是採單坪計價,折衷方式可採「分離計價、資訊透明」。
張金鶚表示,他主張公設不應該完全都不算錢,但應公開透明、分離計價,例如一個停車位要賣多少,只要做到「分離計價、資訊透明」,剩下就發揮市場機制,讓消費者自己選擇。
《經濟日報》報導,政大地政系主任孫振義表示,建案地下室也會包含消防、機電、汙水、資源回收等設施與空間,因此若能將車道、車位範圍分割出來,視個案讓買車位者分攤停車場公設,爭議會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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