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人下訂之後才跟我們一樣發現此塊統一集團用地是產業服務專區用地嗎?依照計畫書內容應不得為自用住宅區雖業務跟我們說到時候會幫我們申請相關地價稅部分(轉為自住地)但對「產專」地還是很擔心,評估了很久又去問相關市府人員承辦人回覆這塊地當自用住宅買後恐有許多糾紛...好不容易看了這房子很喜歡的說(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