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眼 wrote:
正派經營者?人家也...(恕刪)






大家都很期待,當事人趕快上法院。


有誰能力持續追蹤這後續發展?為什沒有新聞或媒體想報導這事。大概還不夠紅,或這事件太多了。

這可受公評事項。



消費者保護法是特別法的原因不就是

專門 保護 愚蠢、輕率 的消費者。所以才需要保護


看不出來這消費者那裡不正派,只是比較~涉世未深?不知人間險惡


而且張淑晶碰到這種事也是會出來捍衛自己的信譽跟名聲.


所以跟 正派經營者,或是 更正派經營者 沒關係吧。

少數正派的經營者,給人看的甚至是 契約的 "範例"。而不是正式契約的內容~(做這種事,這少數的正派經營者會被檢舉吧)

這故事好像 連 範例 都沒有 ,只有包裝成 參加活動同意書 預購。

所以還是 要挑 更正派的經營者 比較安全。避免後續可能發生的麻煩。

一日三千刪 wrote:
大家都很期待,當事人趕快上法院。
有誰能力持續追蹤這後續發展?為什沒有新聞或媒體想報導這事。大概還不夠紅,或這事件太多了。
這可受公評事項。...(恕刪)


恩恩
我也贊成不管是承銷商.或樓主趕快去打官司
上法院才是正途

網路上各說各話.尋求公平或公審.
根本就是無濟於事..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jkljliibie wrote:
中秋節連假時在東區東吳高商附近看了一個建案,建設公司叫禾康建設

他們為了吸引人潮,推出了一個廣告戶賣999萬

但是是以抽籤方式來決定買方,有7個人參加就這麼剛好被我抽中

當下是很高興,想說在嘉義市區,用999萬買到一個全新透天的房子


但老實說自己並沒有很仔細看格局,一直以為格局跟其它正常戶是一樣的

回家後看了合約書,發現坪數不大,格局也不好,隔天就去跟建設公司說想退訂


這時候負責人就臉色開始變了,那我也很委婉的說明我不能買的理由,我也說那我去找人來買,他也不要。

負責人就很堅定的說當初都已經說明不簽約,訂金10萬元不退。


我也不跟他吵,反正法律明文規定買方至少有五天的審閱期,我才隔一天就去表示無法簽約,你不退就是違反]法律的規定。

我就寄了存證信函,也請消保官開協調會議,但雙方沒有共識。


我只好走法院提出訴訟。


雖然說,當初是以公開抽籤的方式決定,也有說明不退訂金,但是抽籤決定的方式只是說我有優先購買權利,法律並沒有改變我有審


閱期的權限啊。

你說不退訂金,那就是明顯違反]法律的規定啊,全台灣不只有我一個人在簽約前後悔的,你不能以自己訂的規則來逾越]法律的規定吧。


也上網查過很多的個案,也說明沒簽約前,消費者有基本的審閱期,審閱期內如果後悔,也要退還訂金的。




我想說,我已經很誠懇的跟你表示歉意,如果說因為我不買,你會因為賣不出去而造成損失,那我10萬給你沒收,我沒話說,但明明沒抽中的人,還是很想要購買的,而你也都有資料,甚至是你認識的,你最多就是找他門回來,那我也可以親自在場向他們表明我不能購買的難處,那是不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想說你多那10萬元,你會變得富有嗎?一個人如果眼界,跟氣度那麼小,以後怎麼成大事呢??那以後你會不會因為一些小事就跟買你房子的人就鬧上法院呢??



自己都口口聲聲 法律、法律的.....
那還幹嘛把你的 心情 po在01呢?
是把01當作無名小站在寫日記嗎!?

要 po 也等你的法院判決(簡易判決)出來了,再來跟大家說說... 你心中的法律是怎麼判的囉~~

這樣大家也才好知道:以後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處理啦!

加油啊~ 等你的判決出來跟大家分享啦!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真的是樓主有問題

遊戲規則都說得很清楚了

當初不就是因為便宜才去的

後來因為發現不如自己意的地方之後又來裝可憐抱怨??

10萬就當學教訓吧/......

如果你與建商交換 你會不收10退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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