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ai wrote:本人住台北一路魯到43...(恕刪) 沒得解決.要嘛賣掉,要嘛就這樣交棒給下一代,但以後更難處理.我跟你狀況差不多.祖宗留下來的老宅在古坑,父母留下的田地在斗南.老宅出租給同村人,收一點租金,顧顧房子.土地也是出租,收一點點微薄地租.我也是無解.
樓主的土地是繼承而來所以取得的成本接近0,置於土地現值800-900萬,在未變現之前,那只是帳面數字所以...如果以情感來看,那土地價值可是無價,遠遠超過800-900百萬如果上商業為來看,應該變現,以800萬價值投報率15%來看,那一年將近100萬,以複利計算,每5年即可翻倍20年後就破億了,爽到不行!如果理財不行,直接變現轉定存,1%利率下,一年也有8萬元,不過土地年均地價成長率2%就吃不到了,所以變現後還要加上投報率4%以上才行。如果樓主上有1000萬以上負債,建議變現還債,空出手來才能做其他的事業。如果樓主目前沒有負債,生活也還過得去,就按兵不動,當成未來創業或購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