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售屋的窗戶為何用水泥封起來

就是有問題啊,不然為何這樣搞?
飛在天上的大X wrote:
就是有問題啊,不然為...(恕刪)

也可以說有問題,也可以說沒問題,如果這有問題不能買,那現在九成的新建案都不能買了.........
長知識了

沒事就沒事

有事肯定問題不小

內湖某區段工業住宅
被勒令停工
游走法律邊緣
無法就地合法就會有這樣的結果

https://ea00336.pixnet.net/blog/post/14668791
FrenchDog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原本這(恕刪)

有一種情況, 一樓設計是車位
所以在伸請使用執造前,該封的封
等執造拿到後, 該拆該圍的... 繼續 !
規避法規啦...
驗收過後拿到使用執照後也沒人會去管你
除非你真的二工的太誇張到附近鄰居不爽
https://jin.tw
大笨魚 wrote:
也可能是規避放火間隔...(恕刪)

沒錯! 規避建築技術110條,自境界線要退一點五米的規定。
因為一點五米對基地不大的透天來說退很大,就會想說二工
來爭取空間囉~
這就是二工啦 現在比較麻煩都要用水泥抹上去甚至砌磚 待驗收後再拆除


以前都嘛隨便用木板封一封就驗收了

這是建商慣用的手法 常有的事
頭D無敵 wrote:
沒錯! 規避建築技術...(恕刪)

抱歉有點不太懂意思不,為什麼這樣會算二工。如果法規定需要1.5那我那邊沒有就算二工了嗎
skykinger wrote:
抱歉有點不太懂意思不...(恕刪)


那位大大說的部分和你的照片其實沒有太大關係
你照片的部分就是單純開窗的部分而已,原本規定是不得開窗的位置但灌漿前都已經預留好窗位開孔
因為要應付驗收所以先暫時用木板封住並抹上水泥再驗收 驗收完畢會拆除裝並上窗戶

退縮的部分因為還是得應付驗收 所以在驗收前還是得呈現完整且符合規定的建物 通常都是驗收完再往外擴建增加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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