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店面,進可攻,退可守,另外未婚妻買新房,看來房貸會想和你分攤,一方面都是準老婆了,應該不要計較那麽多;一方面都付錢了,卻沒有房子的名份;也是怪怪的,就提議共同持有;至少房子也有你的名字,前提是錢要付的起,包含店面跟未婚妻房貸,付不起的話就個繳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