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
會不會吵的很貴?

政府要打房市了。

文章關鍵字

sdfhklnm wrote:
大概。
會不會吵的很...(恕刪)


版大是對草屯農地有興趣嗎?有沒有指定哪條路或哪一區的。價錢很亂

小弟並非仲介喔!只是最近也有在看。手上有些資料
要安靜點的,不要吵,
離交流道不要太遠,常去烏日高鐵坐車。
道路上,兩台嬌車可以錯車
水電方便
有的話可私訊聯絡

zwork13 wrote:
版大是對草屯農地有興...


大大可以po給我嗎~? 有無 碧興路 跟中投附近的農地?
老草屯人的建議,多年前的87水災,有一條路曾是洪氾的水路,所以老一輩的在地人都是堅決不住在那個區域的,給版大考慮一下。

區域的話個人還滿喜歡北投埔段,離市區近,離高速公路也還好,缺點是路真的很小。
喜歡阿!! 那就自己做阿!!
親戚有一塊地 在鎮公所旁邊
有三分農地一分建地
不知道以現在草屯行情可賣多少??

ps.是在預定重劃區內的土地
假如是希望買農地後興建自用農舍
建議購買農地面積需大於0.25公頃(即2500平方公尺)
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第 3 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
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核定:
一、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 (市) 內,
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者,不
在此限。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但參加集
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
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
若純屬農地種植使用
也請購買0.25公頃(即2500平方公尺)
方便以後可能可以興建自用農舍使用

另附上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 6 條 所需附之文件
申請建造農舍時,應填具申請書 (其格式另定) ,並檢附左列書圖文件向
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辨理:
一、現耕農身分證明。(無自耕農證明,則需登記持有農地兩年以上)
二、無自用農舍證明。
三、地籍圖謄本。
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五、基地位置圖。
六、農舍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七、農舍平面、立面、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百分之一。
利用原有農舍拆除重建、增建、改建者,得免附前項第二款證明文件。選
用主管建築機關製訂之標準建築圖樣者,得免附第一項七款圖件。
CH1012
老農農地沒那麼多限制!
Bme wrote:
老草屯人的建議,多年前的87水災,有一條路曾是洪氾的水路,所以老一輩的在地人都是堅決不住在那個區域的,給版大考慮一下。

區域的話個人還滿喜歡北投埔段,離市區近,離高速公路也還好,缺點是路真的很小。

B兄可否PM在下係當今哪一條路嗎?

Many tks!!
不就是貓羅溪旁的碧興路?月眉厝那裡不是有個龍德廟,去打聽一下那棵神榕的故事你就知道了。
那邊的農地靠溪那邊的有些是行水區要注意,當年87的災戶就安置在草屯復興路那裡,那裡原是日據時期的機場(飛行場)。復興路是飛機跑道喔。
就是醬!!

不過小弟說的指是時常聽長輩提起的故事,實際上國三的路基土堤加上堤防,
要再發生這樣的情況,很難吧.....
喜歡阿!! 那就自己做阿!!
DODO99
人不可能勝天的 早期會淹水 他就一定會再淹 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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