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買一間台中40年以上老屋,翻新或整修來自住!首先,老屋以不堪使用,木質地板已腐壞~原則上,不能算是房屋(不能居住),只能是土地買賣~請問~一、如果我想買,和地主談妥價錢後,是否要找銀行估價,可貸金額?二、因為是老房子,牆壁都與鄰居共用,是不是無法重蓋,只能整修?三、整修房屋是否需要申請?要向什麼機關申請呢?四、通常老屋整修大約花多久時間?(只需簡單能居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