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entHuang wrote:
這建案分左右兩邊,左(恕刪)
607-2看不出所以然,可以揭曉官方說詞嗎?直覺就是私人土地阿,住戶又沒買下來,與計畫道路(593)一樣,只是不清楚賣方在籌畫什麼?
本人天馬行空條列與$有關的項目:
-土地活化費?
-使用費?
-通行費?
-信箱託管費?
-社區管理員由建商委任?
與$無關的項目:
-維持良好棟距,住戶可開窗?
-建商仍可介入社區管理?
-水道溝渠(這個機會比較大)*
-未來社區重建時,必須由原建商負責承攬相關營造業務(畢竟部分地是建商的)?
總而言之,建商如果沒有書面同意住戶免費使用,住戶就是自求多福。
到時候有爭議時(非斷言),所有住戶一起集資
請"律師"喝喝茶
p.s.忘了說了,訴訟短則數月,長則數十年。
分享N年前看的一部八點檔,以下的台詞與本建案或本建商無關,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劇情中最怕住戶多且律師嗜血,訴訟就將會是一條長遠的路。
律師:我要收集所有住戶的請願書。
住戶A:我沒$。
律師:那要再等等。
住戶B:我是親友團不受影響。
律師:那要再等等。
住戶C:....(看戲ing)
律師:那要再等等。
住戶100:本人願意每月上繳土地通行費給XX,省去官司
律師:那要再等等。
建商若有數億的資本,往後的日子中,每個住戶可以每個月出多少錢請律師喝喝茶?
人生最怕花了大錢買了罪受,更何況是買一個存了一輩子的血汗錢所換來的物件。
最後廣告台詞出現了:
合約...不是對方的提款單,矇著眼睛簽,就別期望能...The End 有點扯遠了...XD
sawx2095 wrote:
火車站附近目前合理價(恕刪)
合理價不是單方面制定,還是須回歸市場機制,由雙方制定合宜價格買賣或不買、不賣,
更不用說實價登入也是可以做假的,請自行Google:
高雄X建商自行購買自家物件,刻意抬高售價。
因為資訊不對等,換言之,一個銷售案實際賣了多少,有多少是賣給自己人,有多少是根本沒賣出去,
這些消費者根本無從得知,頂多只是看到建商營造出來的高人氣預售簽單。
更不用說以苗栗市現行的薪資水平和生活水準,您真的有算過一間房子要一個人不吃不喝存幾年才買的到嗎?
你又願意20年不吃不喝就為了買一棟房子嗎?
不是每一戶家庭都有長輩可以當靠山。
發這個文時,你真的算過自己的底薪買700-800w的房子要貸款幾年嗎?更別說銀行還要抽利息,
不知不覺已經被扒兩次皮了。
資金若沒掌控好,買的房子被法拍也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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