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雨暗千家 wrote:
台GG動土大典…。
煙雨暗千家 wrote:
只看到公園,沒看到變電站,沒看到巨型石化廠嗎?沒看到煙囪嗎?
善用谷歌衛星地圖,佔地比公園還大喔!
避免購買到所謂工業宅的方法之一,或許可以查查"全國土地使用分區資料查詢系統"...。
pudin2008 wrote:
尚順後面的工業宅透天大家想搶都搶不到
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都市計畫甲種乙種工業區僅得作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18、19條規定之相關使用。依上開規定准於工業區興建之「廠房」或105年4月25日修正刪除前原「一般事務所」、「自由職業事務所」等一般商業設施,如以住宅社區名義出售或消費者在完工後作為住宅使用,即俗稱的「工業住宅」,已違反上開施行細則規定,應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得按次處以「6~30萬元」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銷售者如涉廣告不實,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裁處。
且工業住宅存在許多風險,包括銀行貸款不易、合法化困難,亦有地區公共設施不足、日後買賣脫手不易等問題。呼籲民眾購屋時請小心謹慎!!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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