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outu.be/cctfpQOeS8U
https://youtu.be/6_QmFEBSofk
https://youtu.be/ZptsMkKHRGE
https://youtu.be/8lOKOZEMmDQ
可能會以相同的手法,做出以上行為。
首先先分化社區住戶,造成內鬥,
然後將違建的公設拆光,不懂的人都不知道,這東西有法律追訴期,
等到拆了追訴期過了,各位住戶都求償無門,這先都是律師說的,
蒐集了大部分的知道得知,該建商的行為應該不是第一次,早期許多建案,
都類似這樣搞,因為點交過程,住戶們發現地目有問題而去查詢,得知並沒有點交給社區,
然後他就跟你拖,拖到追訴期過了,就說沒有這回事喔,根本沒有要給你的社區這樣,
現在因為被檢舉違建,所以他還是先拖,快要不行的時候就強拆,
為了避免刑責,掰了一大堆的理由,騙沒有法律知識的住戶們。
他們要拆自己的違建,簡單來說可以,
但必須透過法院判決下來才可以執行,也就是必須經過法院認可,
因為在第一次區權大會時候,建商會協助成立管委會,法律上就會認可社區現況交由管委會,
但是文件類還沒,必須透過點交程序,才能算是一種過戶給管委會的行為,
如今建商這舉動,就是詐欺、毀損、與竊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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