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2020/3/14 更新:
由於後續陸續有住戶詢問與投資客購買轉單的實價登錄問題,本人與太太在查詢相關法規後發現雖然102年後政府已提出相關規定及解釋(參考網址),但在實際面上並無落實完整,導致過往建案的投資客逃稅以及轉買人後續轉手時負擔額外稅賦。
在多次與建商/代銷/代書溝通後,建商已承諾於換約時主動徵提換約住戶之私契,作為後續實價登錄的依據(也就是說,會有兩筆實價登錄,一筆為投資客買價另一筆為轉單價),以避免:
1.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參考網址)
2. 違反地政士法
3. 投資客逃稅
4. 轉買人負擔額外稅賦

在這裡再次感謝和發建設郭副總、石專員以及華威廣告的陳協理的積極處理和回應,並願意遵守相關法規保障住戶權益。
老實說網路上對於寶佳的評價並不好,甚至是倒數前幾名。但其實從事件爆發後,和發建設的處理方式及態度讓我們對寶佳的印象改變不少,希望將來也能持續保持並進步。
最後,希望整個大新竹地區也能逐漸落實轉單前後的實價登錄事宜,代書能依職責主動徵提轉單住戶之契約,避免投資客逃稅以及不諳法律之民眾的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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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更新:
      經過這幾個月間互相的溝通,住戶的訴求皆已獲得正面的回覆。感謝和發建設及華威廣告願意傾聽消費者的需求。
1. 交屋款已由5萬改為總價的5%
2. 承諾裝設德國BWT社區型濾水器 (感謝華威廣告願意出資負責,履行銷售時對客戶的承諾)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3. 同意修改契約中不合理的部分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此外,關於新聞中的事件,在這兩個月間建商以及代銷多次積極地與我們對談後,也算是圓滿落幕了。過程中我們想要特別感謝及肯定和發建設的郭副總和華威廣告的陳協理,願意承認處理過程中的誤會及瑕疵,良好的態度也彌平了雙方先前的不信任。
      這是我們夫妻第一次花費這麼大筆錢買房,從看中古屋一路看到新成屋,最後選擇了預售屋「和發首湛」。也許有許多網友對寶佳的房子嗤之以鼻,但對於我們來說,寶佳給了我們以合理價格入住理想地點的機會,或許品質上比不上惠宇坤山,它就是我們未來幾年內唯一的"家",因此從加入群組後就希望可以為社區盡自己一份力量。過程中,我們經歷了少數住戶的冷嘲熱諷(也感謝大多數住戶的支持)、甚至是被某代銷群組標示為禿鷹行為(非華威)…其實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安全的家阿!!
      最後,希望接下來住戶與建商/代銷可以順利的走過驗屋(感謝郭副總抱持正向態度)、對保、過戶撥款、修繕、交屋,也希望將來和發建設及華威廣告可以從這次的事件中成長,讓消費者可以更放心地購入你們推出的產品、提升寶佳集團在消費者心中的品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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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事情從七月爆發到現在將近兩個月,建商及代銷仍然沒有對先前的錯誤做出應有的道歉及補償(尤其是華威廣告的消極態度),決定將所有的事情攤在陽光下讓消費者知道。

1. 建商及代銷仍未對下方新聞中離譜作為道歉 (新聞連結)
a.和發建設利用客戶簽約取得個資,打電話至客戶公司施壓

b.謝姓代銷傳疑似恐嚇訊息使客戶心生恐懼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c.洪姓代銷屢次在群組內說謊(ex:可以驗屋驗到爽再撥款80%,但事實上這樣會害客戶違約),被打臉後就裝死不回應,甚至罵客戶杞人憂天、不相信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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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洪姓代銷在採訪中表示客戶有透過合庫議價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我想稍微有個腦袋的人就知道,買房子怎麼有可能透過"我在銀行工作"來議價?
主管是否事前知道事主買房或透過合庫議價,法官問一下就知道。
請問洪姓代銷還想堅持新聞中的說法嗎?

2. 社區型濾水器羅生門事件,事情發生的順序如下:
a.部分住戶在購買預售屋時被代銷承諾首湛將來會有社區型濾水器
b.住戶在群組內反應後,洪姓代銷說要努力看看
c.洪姓代銷向有被承諾的住戶詢問棟別及戶別,要回去查詢所屬代銷是否真有錯誤銷售事宜(洪為該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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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數周後住戶在群組內再度反應,洪表示"本來就沒有,連銷售資料都沒有",卻對於上次承諾要回去查詢所屬代銷有無錯誤銷售之事閉口不答,也堅決不對住戶道歉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e.幾周後透過"一直幫代銷說話的住戶"宣布經過洪姓代銷的努力,贈送每人價值三千多塊的廚下式濾水器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f.接著馬上被住戶質疑,我們被承諾的是社區型,而非廚下式濾水器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面對質疑,洪姓代銷不是出來解釋,而是"直接退出群組"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接著"一直幫代銷說話的住戶"也跟著退出群組...問號(?)
和發首湛5%交屋款爭議後續--3/14更新 (轉單前後實價登錄問題)

更扯的是,後續住戶打電話給華威廣告是否住戶的言論可代表華威廣告,代銷表示該住戶的發言屬個人言論...請問在演哪齣戲?


希望將來有想購買華威廣告代銷的建案可以好好想清楚,即使決定要買也建議全程錄音避免以上悲劇重演。
r019410304055 wrote:
首先,附上5%交屋款...(恕刪)


是這家公司嗎?

安妮_啦 wrote:


是這家公司嗎?
...(恕刪)


沒錯,且洪代銷就是華威廣告股東之一。
樓主爭取的已經不只5%,若以條例來說是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若千萬2成自備的5趴應該是10萬,這樣金額感覺是全額貸款的5趴,真的厲害
jogyang wrote:
樓主爭取的已經不只5...(恕刪)


5%交屋款一直都是指房地總價的5%喔~~
r019410304055 wrote:
5%交屋款一直都是指...(恕刪)




但內政部13條驗收所列的是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不是合約總價款,因為貸款部份是由銀行,屋主僅就自己付出的款項中來合理爭取相當的趴數
jogyang wrote:
但內政部13條驗收所...(恕刪)


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

是指從自備款的部分挪用5%房地總價作為交屋保留款喔~
r019410304055 wrote:
但內政部13條驗收所列的是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不是合約總價款,因為貸款部份是由銀行,屋主僅就自己付出的款項中來合理爭取相當的趴數
...(恕刪)


講法很怪

屋主跟銀行貸款給建商 不是等於 屋主付錢給建商

假設10年前可以100%全貸 那 5%交屋保留款是"0"元 也太奇怪了

正常"交屋保留款"的按總價的5%
我以為“房地總價”的5%寫的很清楚說
eddie4751 wrote:
我以為“房地總價”的5...(恕刪)


字面上或實務上絕對是"總價"的5%沒錯喔~
所以這個方面是絕對沒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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