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2580 wrote:
我真的認為你不要亂...(恕刪)
我是有風向,但不是亂帶。
建築我不是專業,但多年來公私生活上,接觸的卻不少惡例,當然,你可以說那是一鍋粥裡的老鼠屎,只不過,這鍋粥裡的老鼠屎還真多的可以。
講個實例:
同事兼朋友買了間電梯公寓,交屋時發現地下室車庫引道陡的車都煞不住,住戶合起來找建商,建商說合法照圖施工,拿出蓋了印的建照圖來,沒轍。找我吐苦水,我也奇怪這車道的設計,土法煉鋼,找條文規定,結果在建築法規裡發現:引道坡度為九比一,最高也只能為六比一,朋友這間的引道量了一下,老天,二比一,拿來練特技的?
第二次找建商,還用那句話搪塞,沒耐心,直接攤條文給建商看,說:扯出來,審圖蓋印的官都要遭殃,你以後還要吃這行飯?建商摸摸鼻仔,後來,建商自費坡道改成升降梯,每車位降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