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17 03:04 羅浚濱/竹縣報導
中國時報【羅浚濱/竹縣報導】
台大設立竹北分部已歷十年,僅利用企業捐款去年底蓋了一棟「碧禎館」,偌大校地仍是一片荒煙蔓草;新竹縣府要求重新和台大簽訂合作發展協議書,甚至不惜祭出撤銷土地撥用作為手段,但都碰了釘子,雙方協商陷入僵局,給人「土地在我台大手上,你能奈我何」的感覺。
八十九年前縣長林光華時代,以縣治遷建第二期建設基金編列七十七億兩千餘萬元補助款給台大,再以技術性轉帳,讓台大取得第一期廿二公頃設立竹北分部的校地,目前這片土地市值超過五百億元。
台大遲未設校,一直是縣議員們抨擊的焦點,前縣長鄭永金積極協調後,縣府和台大九十六年簽訂合作發展協議書,九十八年底台大以企業捐款興建一棟占地零點四五七公頃的碧禎館,目前尚無人員進駐。
今年一月台大到縣府說明設校進度,縣長邱鏡淳重炮轟擊,讓校長李嗣涔等人臉色鐵青,副校長包宗和更拒絕報告設校進度,雙方不歡而散。
雙方在三年前簽訂的合作發展協議書,今年五月十三日到期,縣府據此發函台大要求重新簽訂,台大則以「竹北、台北往返耗時,若非必要,未敢勞動,若縣府對台大竹北分部推動有具體合作建議,台大自當盡力配合」,軟中帶硬回絕重簽協議書。
縣府依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後來發文台大表示不惜撤銷土地撥用,台大也不示弱,強硬回覆稱,籌設竹北分部從未停止規畫,並已興建一棟碧禎館,後續進駐及教學作業亦在進行當中,故不符國有財產法第卅九條五款及縣有財產自治條列第卅條的撤銷原因,台大對縣府撤銷撥用的要求,歉難同意。
律師羅秉成認為,台大雖興建一棟碧禎館,似不符「建地撥用逾一年,尚未開始建築」的撤銷撥用要件,但以撥用計畫和縣自治條例第卅條立法精神而言,似應仍視為「尚未開始建築」。
羅秉成指縣府若以目的性擴張解釋,做撤銷撥用的決定,屆時行政院會否准予撤銷?是一個未知數,假設訴諸司法,和台大打官司,法院是否會對撤銷事由予以支持,也尚難定論。
縣長邱鏡淳指示相關單位研商因應策略,計畫處就行政程序及行政法院兩個面向,另找律師提供法律專業意見。在此之前,台大竹北設校的問題,只能繼續拖下去。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