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居然把新埔義民廟 視為"嫌惡設施"

由語意推測, 樓主覺得廟不是嫌惡設施, 與普羅大眾想法不同, 那豈不是正好買來自住, 便宜又大碗
莫非是已購戶或週邊住戶, 想換屋?

其實"嫌惡"是以"住家"為考量, 沒有什麼不敬,
例如一樓是小七, 那小七對二樓算是某種嫌惡, 但對高樓層或附近就是加分

怎麼說呢, 樓主這種發文有點挑撥的火藥味... 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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