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本人只是前委員(非主委)非現任委員,打從加入委員,我不選邊站,督促自己要對事不對人,當好一個委員的角色。而前主委及其他委員也相當配合,只是社區某一群小團體會故意與管委會作對,時常刁難社區主任與我們!大家應該很好奇是什麼深仇大恨要這樣刁難,其實沒有,就是社區待改進的小事情,例如規勸住戶不要深夜製造噪音,管委規勸過,住戶不願改善,累積數年後,那一群小團體就時常像是撿到槍對管委會刁難。直到我們被住戶恐嚇提告,我擔心到睡不著,還去議員法律詢問處求助,幸好律師說我們會沒事,最後住戶也沒有告成,然而我們也對社區服務心灰意冷了!面對指責、面對造謠甚至面對住戶的破口大罵,我們都還能容忍,但是為了他個人私利提告,也集結一群小團體,又不是我們愛當委員,既然我們當的那麼差,我們願意退出不再擔任委員。

另外在改選委員的區權會時,又是一陣的指責,導致管委會改選後,沒有人願意當主委,但其他委員職位是有的人原因擔任,只是背法律責任的主委沒人要擔任。請問接下來該怎麼辦?
看是否可以用免管理費吸引有服務熱忱的人?
就都不要當啊.不用繳管理費、停車費,公設故障不維修,不雇用清潔人員,垃圾住戶要自理。這樣也不錯啊
就大家投票給那住戶當主委啊
但是主監財三個職務中要卡一個位子
防止盜用公款, 目前法規中上一定要有這些職務
然後並沒有限制是怎麼選出來的,所以大家投票合議
他就要當到這一屆結束才能再換人
謝謝回覆,我們也希望那位住戶能擔任主委,只是覺得那位住戶應該沒有意願。

小川植樹 wrote:
就大家投票給那住戶當...(恕刪)
好的社區需要好的管委會來維持。建議比較有心維持社區品質的委員之間互相溝通討論,以接下來大家一起續任為前提,協調這屆以及下屆主監財的人選(輪流當,通常社區規約都會規定主監財最多只能連任一次),千萬不要輕言放棄,讓太多存心刁難或不做事的住戶進到管委會,甚至占據主監財任何一個位置,社區事務一旦開始擺爛,將來要恢復都會格外辛苦。

大家共體時艱,去蕪存菁,好的管委會如果可以持續運作2年以上,如果搭配還不錯的總幹事/保全人員,社區的品質通常都會大幅改善。共勉之。
找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當然一定會漲管理費.....
aken92000 wrote:
請教各位,本人只是前...(恕刪)


有給職也不要嗎?
要不要考慮用輪流的
如果戶數不多
輪流到的人如果不當
就要付錢給願意幫忙的
wxyuas wrote:
要不要考慮用輪流的如(恕刪)


同意輪流比較合理,投票感覺被選中的也會很不甘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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