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ff55aa wrote:
很多縣市對改套都日趨嚴格,不只要取得管委會同意,還要取得樓下住戶同意書才行。
今天市府的角色是球員兼裁判,他想要怎麼變更,市府審核這關都一定會過,唯一過不了的,是法律規定的管委會及所有權大會要同意這一關。
之前市府千方百計阻止私有戶成立管委會,如今法院判決私有戶成立的管委會有效,市府應該知道這個公宅計畫不可行了,但又下不了台說取消,所以就聯合綠色媒體放消息,說是被管委會阻攔,才做不成公宅的,不是市府不想做。
反正市府已經在綠媒放消息說明了,時間久了,這個公宅計畫大概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