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尷尬的問題就在於地目是科專,國防部理當不能公然違反使用方式那如果真的以辦公室名義,分配給軍人又說不過去(因為理論上軍人優惠或配到的應該要是住宅對面的華廈金城或公學甲乙都是住宅地,優惠配給軍人當住家如果是配科專,軍人可能會抗議,因為過去都是配住宅如今配科專可能權益受損,而不能接受?)我也不把握這會何去何從以後是否會變得很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