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enTi wrote:
請問以物易物實價登錄怎麼登???? 政府相關規費怎麼算???
你知道以前政府規費收取一律用銀圓嗎?(一直到2000年修法前,銀圓一直都是中華民國的法定貨幣,不是新台幣)
那人民怎麼用新台幣付費?就是幣值轉換!
不止在國際間買賣有貨幣轉換,就算國內公司買賣,有的公司貨品一律以美元報價,有的雖可收其它貨幣,但有的只收美元。
那怎麼報稅?依交易當時匯率轉換計價。
至於以物易物是相同道理,如果房子要賣台幣1200萬,賣方同意以黃金(或其它東西)付款,買方就可以等值黃金支付房款。
稅務就是以1200萬交易申報。
greenTi wrote:20萬買, 100萬賣, 就做賺80萬. 很簡單的數學
簡單的數學,導致以為賺到了,其實是大虧。
40年前老王用20萬買了個透天,40年後有人向老王買該透天,出價100萬。
老王用簡單的數學一算,賺了4倍,有80萬之多,很高興的賣了。
過幾天,老王想說,還是有個窩住比較好,就想再買個房。結果在同地點用那100萬買個小公寓,連頭期款都不夠支付。
這才知道虧大了!
老王只是名義(或說名目)上賺了80萬,實際上賺賠要扣除通膨因素才知道賺還是賠多少。
(或說要轉換兩個時間點的幣值在同基準下,才知道賺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