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yu1967 wrote:
附近建案車位開放給大眾使用的確是一種解決方法, 但是阻力一定不會小, 而且住戶們應該會運用一些方法來抵制, 就像現在的藍海停車場宣稱設備故障, 如果管委會決定每小時對外來車輛收$50~$100的, 真正會想要停的人應該不會多. 記得, 獎勵車位的擁有人還是住戶, 住戶要如何出租車位還是會有一定的決定權, 而且獎勵車位是要開放給"大眾"使用, 而住戶"本人"也是包括在"大眾"的定義之內. 就算是獎勵車位沒真正開放出來給大家使用, 不過獎勵車位還是會做到疏解停車位不足的狀況, 因為獎勵車位可以確實讓附近的住戶不會去佔用外面的公有停車位, 把這些停車位空出來讓外來人仕使用.
獎勵車位不開放是否涉及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