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內容大致上與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相符。要特別注意驗收的時候,買方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才支付。另外,合約內未記載建材設備之廠牌、規格,但是接待中心還有樣品屋可以看得出建材設備之廠牌、規格,記得去拍相關照片以及拿文宣廣告資料,這都會成為契約的一部分。
您好,在華亞園區上班的姐姐於年前已買恆美中低樓層景觀戶(面保護林)2房28坪加平面車位,但因年底會調職到南科,加上剛通過的新的稅制。請問大大們, 有何建議呢?1.退給建商2. 明年年中完工前自己賣。(只能轉約一次,要在拆鷹架後,對保前)3. 其他建議?謝謝大大前輩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