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下訂了一間預售屋, 已簽約付訂金與簽約金, 無奈對房屋還是有所疑慮,想解約。 我是7/1晚上前往看房 大約晚上九點簽第一份合約, 並拿空白合約書回家看, 後來隔天7/2再去重新議價後簽約,付訂金, 並填寫了土地買賣契約、房屋買賣契約, 各兩本,都留在代銷那, 簽約時,代銷說日期要壓昨天7/1。 我並在7/2匯了簽約金, 請問板上大大這樣還有五天(120小時)的審閱期,到今天晚上九點。 還是無法前往解約了呢? 煩請大大釋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