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下訂了一間預售屋,
已簽約付訂金與簽約金,
無奈對房屋還是有所疑慮,想解約。
我是7/1晚上前往看房
大約晚上九點簽第一份合約,
並拿空白合約書回家看,
後來隔天7/2再去重新議價後簽約,付訂金,
並填寫了土地買賣契約、房屋買賣契約,
各兩本,都留在代銷那,
簽約時,代銷說日期要壓昨天7/1。
我並在7/2匯了簽約金,
請問板上大大這樣還有五天(120小時)的審閱期,到今天晚上九點。
還是無法前往解約了呢?
煩請大大釋疑,謝謝!
g200341904 wrote:
我是7/1晚上前往看房
大約晚上九點簽第一份合約


審閱開始

至少五日

7/1 21:00 - 7/5 21:00
行走的荷爾蒙 wrote:


審閱開始

至...(恕刪)

五天是120小時,是不是應該到今天7/6的2100,謝謝
g200341904 wrote:
五天是120小時,是(恕刪)


應該不是用小時算的 拿回去那天就是第一天了

我的合約也都只有寫審閱期幾日 然後寫那天的日期
現在可能不是合約審閱期的問題了!
想解約放低姿態找一個可憐的理由去談看看~
我比較好奇哪個建案 有什麼疑慮
我好心超渡版主好了,你簽約基本上除非你放棄審閱期,不然你已經寫了空白合約書基本上代表你認同這份合約了。
關鍵就是你到底有沒有放棄審閱期,如果沒有大方的去解吧。
若沒有,裝可憐好好跟對方談吧。
簽約代表認同了,除非建商願意同意你放棄,不然不要你就視同違約(要罰錢的)
建議你找代銷談看看吧,如果還沒往上跑合約應該還有機會。(但建議裝可憐)
趕快打電話過去解約

電話中要提到日期時間

一定要錄音

或者用line等通訊軟體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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