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社區是超過20年的大樓有一個前陽台不是在大門一進來的那種是在穿過客廳後的外面,凸出去懸空的那種陽台跟客廳是1/3的水泥牆,2/3落地窗隔開目前陽台沒做任何用途,只是讓他空在那裡然後問題來了:最近家裡想重新裝潢打算在女兒牆加裝氣密窗整個包起來,把陽台併入室內使用請問如果不拆那1/3的水泥牆,只拆原本的落地窗的話這樣有違法的問題嗎?找了一些相關法規看了之後還是似懂非懂懇請專業人士來幫我解惑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