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被相同手法"恐嚇"的住戶,收到存證信函也不必緊張,存證信函,只是證據保留的方式,僅用來證明有「通知事實」而已,而且仔細看管委會所發的存證信函內容,沒有依據,只是浪費人力、物力、財力的作為而已!住戶大可不予理會。
但若放心不下,可依以下內容,同樣以存證信函方式回覆:
復貴會103年OO月OO日中壢郵局存證號碼:OOOOOO號
綠城市社區管理委員會(地址:桃園縣OO市OO街OO號1樓)
貴會組成違反社區規約、管理費收費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社區規約未訂定管理費催告程序,已致生社區權益損害,特此通知。請於文到三個月內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導正違法缺失,以利住戶依法行事,勿玩法弄法損害住戶權益。
以上存證信函請直接點擊下載 (請注意,數字輸入要用全形文字,或可列印後直接書寫)
又管委會在存證信函中提到要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提醒住戶,存證信函可以不予理會,但若真的收到支付命令,一定要提出"異議",若有寄發上述存證信函者,可以此封存證信函作為異議狀的證物提報法院。
異議狀書寫內容如下:
對於支付命令提出異議事:
異議人於○○年○月○日收受貴院○○年度促字第○○○號支付命令之送達,命異議人於20日內清償債款。但由於該項債務尚有糾葛,為此依民事訴訟法第516條規定,對於該支付命令,向貴院提出異議。
異議狀範本下載(請點擊)
對於不守法還想用法律來欺壓住戶的管委會,住戶們一定要勇敢對抗!不需要害怕!如上述簡單兩個步驟,就可輕鬆保障自己的權益!!
不守法,捨棄體制內開區權大會就可處理的正當方法,而以捨近求遠、浪費住戶管理費、破壞社區和諧的手段對付住戶的管委會,各位覺得適格嗎?
歡迎認同及有共識住戶加入自主性「拒繳管理費」活動,以實際行動向管委會強烈表達:管委會需遵守規約,依規約行事!
住戶的自主性「拒繳管理費」是保護自身權益的積極行動,也是為了讓社區更健全。
這個社區從沒有到現在
只能更加證明了一件事
就是新聞常說買房首重LOCATION
我看現在真的是大大改變
應該首重是社區人文素質
大家都知道出嘴的通常都很簡單
執行上的才是困難重重
如果沒記錯,各大型叫的出名號的社區
主委都是沒有薪水的
說真的在現在這樣的急功近利的社會
沒有薪水要做事的人
基本上我們都要先給予尊重
當然事情上的決策總有疏漏的地方
不過也不至於把這些不支薪的工作人員
說得一無是處,罵得狗血淋頭
在這些版面上,有很多人有建議
甚至是達到了一個巔峰狀態
我也很好奇,這樣有抱負的人怎麼不出來選主委
卻只願意在那一直說這樣不對那樣也不好
這些人有的積極到可以做對照表、檢附圖片、旨述說明等
花的這些時間,怎麼就是不願意自己出來選
這倒是令人匪夷所失???
千萬不要說沒時間,因為你光花發文的時間就不只了
所以勇敢點,站出來參選
不然很多人都會質疑難道這就是匿名抹黑而已
只會批評不提建樹,說穿了只會令人排斥
至於說聘請的人高薪,先去市場訪價一下
一分錢一分貨,要進口車卻只付國產車價
結果就是事故車
最後就是簡單說,
勿把所有事情都跟房價掛在一起
因為本來桃園房價就沒多高
加上這一波打房,還有人認為會大漲嗎?
信義之心的管委會就算做得再爛
你認為房價會跌嗎?
告訴你,不只不會跌而且是一戶都沒人要賣
原因無他?
就是因為住戶都是高端人文素質
所有人都會搶著跟這些人做鄰居的
期許各位供勉之
請真正的住戶好好回想,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上,主動提出有意願參選的住戶有多少人,好嗎?
社區人才濟濟,自有能人遞補,社區能人很多,不只有現任的幾位好嗎?歡喜做甘願受,若有怨言,還很多菩薩在等著奉獻己力呢!
至於說到房價,那是主委天天掛在嘴邊的(證據如下圖),真正住戶誰在乎?只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凸顯社區以房價掛帥的可笑罷了,不至於連這都看不懂吧?還是你是認真的?真讓人驚訝!

瞧瞧64頁了,有多少問題?一件也沒解決,讓住戶氣得發起‘’拒繳管理費‘’運動,很辛苦的知道嗎?這可不是動動嘴皮就可完成,有心的人歡迎共襄勝舉!但提醒,未來若區權會以正確、正當的方式開完,有決議和共識後,就要好好遵守決議喔!
既然已經是主委,事情不會做?那就挪挪位置呀!住戶現在清楚怎樣辯忠奸了,應該選得到好人了,如果選得到像樓上那種主委,遇到問題還會跟住戶「耐心說明」…發生在本社區,住戶們都要感動到掉眼淚了,本社區主委到現在,從來就沒有跟住戶「好好說明」過任何事呢!連最基本的協調工作都沒有做過,可悲吧!
真的想讓社區好,請一起呼籲管委會趕快召開區權會,解決社區諸多問題!無能力就請自行請辭,我們還有候補委員等著為社區服務。
那些沒打算長住久安的過客,說住戶提出的問題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不斷的講風涼話,製造對立和爭端,實在讓人無法看透他們的目的何在?
拒繳管理費只是手段,目的是喚起管委會的良心,希望教會他們尊重並正視住戶的需求,好好對住戶說明交代社區種種事物,不是只想當土皇帝!住戶僅僅要求如此而已,如此的微小,卻被管委會逼到非得發起自主性拒繳管理費運動,真是被其他社區看笑話了!記得呦!存證信可以忽略,氣不過回個信也可以,這樣的管委會開個區權大會跟住戶說明都不肯,你說奇怪不奇怪?
wuudee8 wrote:
真是好奇閣下的年紀怎...(恕刪)
口氣很不好喔!基本網路禮儀要注意!
感謝各位如此力挺在下選主委,不過還是要告訴各位正確觀念!
主委不是幾個人私相授受,靠製造聲勢配票拱出來的,而是要召開區權大會,透過公平的投票選舉出來的。
理想的情況,是在大會上被推舉或是自願參選的住戶,都可以在會上讓所有住戶好好認識,並讓大家都了解參選者的理念和熱忱,如此大家才有選擇投票的依據。
第一屆住戶大會時誰都不認識誰,但有過一次經驗後,相信下一次我們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能真正的選賢與能。
對於只會"討債"和"製造紛爭"的管委會,理應受到公評。以本社區第一屆管委會為例,最開始是「冷氣管委」(侵權),再來進升為「梯廳管委」(恐嚇),再來又進化成「討債管委」,一齣比一齣精彩!確實吸引了不少看熱鬧的人,提升了本討論版的人氣,但是真正重要的社區事務卻依舊被擱置,得不到處理!
住戶提案單
停車場管理辦法
再重申一次,這些才是住戶真正關心的事務!該回歸正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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