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板橋 介壽段商業區景福路
走路10分鐘到捷運府中站
此處合作案 建商提出的條件
對所有地號地主公平嗎?
還是用權利變換的方式
對全部地主及建商都公平些?
請大家提供意見
謝謝各位~
看起來 589, 590, 591地號的地主 應該是最吃虧的
yuan9958 wrote:
各位好板橋 介壽段商...(恕刪)
第四條、房租補貼每坪800元看來不錯,
可是問題是,沒寫是每日、每周、每月或每年,
別說一般是每月這種沒常識的話,
沒白紙黑字寫明,
我都認定是故意留陷阱!
搞不好是每坪一共800,
第五條、選屋方式:照原有土地房屋位置分配
一開始會寫這條,
就是把原住戶當笨蛋耍..
誰看過都更後的建案,
是依原有房屋的位置建起來的?
第六條:建材設備:與建商要銷售房屋建材相同...
先考慮一種情況...
建商直接賣毛胚屋.....
要知道,最基本的裝修費用,
也要佔到建築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七條:土地增值稅
這是最貴的一條稅金...
由原屋主負擔....
原有的容積率
扣掉最下面那四塊空地,
是294%,*1.2=353%
所以原住戶會占掉353%新建容積,
那改建後的容積率是??
這部分就可以算出建商大概可以拿走多大的餅,
結果竟然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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