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幫我看看這間預售屋的二房格局有什麼要注意的

各位好 最近在雙和區去看了一間預售屋
預計一人一狗要住
地點離我工作地方近
生活機能也很好
算是邊間
目前看起來不錯
想請大家再幫我看看

請幫我看看這間預售屋的二房格局有什麼要注意的
萬兒 wrote:
各位好 最近在雙和...(恕刪)


沒有可以作鞋櫃的地方...
主臥壓樑,不過應該可以裝潢修飾或改變床的位置
謝謝回應
但好像會在梯廳統一做鞋櫃

asami0206 wrote:
沒有可以作鞋櫃的地方(恕刪)
統一在梯廳做鞋櫃???不可能吧,是哪個新建案這麼好? 還是代銷說的? 依消防法規來說,建商真的敢這樣做???

萬兒 wrote:
謝謝回應但好像會在梯...(恕刪)
不行嗎? 我親戚家在大溪
他家也是在梯廳
(我不知道那叫不叫梯廳 就電梯出來自己家門的旁邊)
每戶都有做鞋櫃啊

但不知道是房子一建好建商統一弄好的
還是管委會統一來弄的
我覺得蠻好的啊
外出的鞋子不用放在家裡面

亞力士堪吉 wrote:
統一在梯廳做鞋櫃??(恕刪)
個人覺得怪怪的
客廳.前面沒有陽台.為何開門?
卧室.蓋陽台或雨遮.吃掉卧室空間
後陽台.中間開門.前面大梁柱擋著
開伙油煙無法排出.可能倒灌房屋
熱水器瓦斯管瓦斯表洗衣機水槽
你怎麼擺進去?.有晒衣褲空間嗎?
廁所門對房間門,門簾遮一下
謝謝回應喔
客廳不是沒陽台還開門
而是有落地窗上層可有一個小開窗

退休老人 wrote:
個人覺得怪怪的客廳.(恕刪)
萬兒 wrote:
不行嗎? 我親戚家(恕刪)


梯廳放鞋櫃那只是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已
,實際上是違法的,有人不爽檢舉下去不改善就吞罰單吧

大廈樓梯間門口不得放鞋子、鞋櫃、踏墊等雜物
A女目前住在社區大廈裡,每棟每層有三戶,有樓梯間、電梯間、還有三門口的共同區域,A女想在自家門口放置腳踏墊,僅墊子無鞋子等其他雜物,請問是否違法?腳踏墊沒有擋到其他人逃生動線,也不會擋到同層住戶動線,還是不能擺放嗎?
法律評析
公寓大廈的當樓層電梯間、樓梯間、走道、通道等面積,是由當層住戶所共有,即一般俗稱「小公」,所以自家門口外各樓層內的公共空間,已屬小公範圍。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7條第2款的規定,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為法定共用部分,不得約定為專用。再依同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
由於各樓層樓梯間、共同走廊屬於「小公」範圍,住戶不得據為私有,逕自擺放如鞋櫃、鞋子、傘架、腳踏車、腳踏墊等雜物,而且住戶擺放腳踏墊,也可能有使他人滑倒的危險,從法律觀點來看仍屬不得任意擺放的物品。且依同條例第4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住戶違反第16條第2項或第3項規定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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