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社會住宅11月入住 3~4房還有餘額

主要是負擔不起3/4房的房租,如果價位跟1/2房差不多一樣會馬上出租完。
Jojoba323 wrote:
主要是負擔不起3/4...(恕刪)

負擔不起3房或4房的後面還有數百戶多元方案可租,這次租不出去的應該是會二次招租
社會住宅對三房四房的條件限制應該要放寬,
什麼樣的人需要三房四房?
不是孩子多就是除了孩子還有父母要養,
這樣的家庭在北部收入比較少低於每月五萬多元,會養不起,
即便夫妻收入在10萬上下一家5~6口人在北部過得也不輕鬆,
但是很可能就沒資格申請社會住宅,所以我覺得3~4房會有餘額
是條件上不符合需求,如果放寬到每月家庭收入不超過12萬左右,
應該比較好租才對.
房東慘了...房客跑光,房東繳不出房貸準備跑路賣房,房價房租將有感下修
尤其是社宅租滿一年還會打8折...

一房型、兩房型申請最為熱烈,收件數分別達2048件、1768件,反倒是三房、四房型尚未額滿,收件數分別來到804件、315件
兩房中籤率726/1768=41%
一房中籤率726/2048=19.3%
3~4房中籤率=100%
Dent wrote:
社會住宅對三房四房的...(恕刪)

這次是統一承辦,分2梯入住,林口選手村共分4區,應該是分4次承辦,分4次入住,效果會更好,想不通為何要統一申請?統一申請的效果比較差,這麼簡單的道理承辦單位會不懂嗎?
好大大 wrote:
房東慘了...房客跑...(恕刪)

應該是筆誤
一房是396
東哥,租不掉是市場需求問題,若有那麼大需求,現在空餘屋老早就住滿了。
租客跑了,頭痛的是房東或投資客,誰替他們交房貸及管理費? 資金鍊就斷鍊了!
招租滿租不滿租,都傷.........問題在於,沒有那麼大的市場!!!

iv100 wrote:
這次是統一承辦,分2...(恕刪)
linext wrote:
東哥,租不掉是市場...(恕刪)

分析事情可以再深入一點,不能純看表面或是憑自己心中的期望去認定,這樣經常會做出錯誤的判斷。會租1-2房的家庭人口少,包袱少小,無論是本地或外地移居對現狀影響小,所以比較容易換環境,這些人大部分是單身或剛結婚的年輕人。需要3-4房的家庭人口多,外地人要移居而不影響全家成員的現在生活比較難,所以3-4房社會宅大部分要靠原在地租戶移居,之所以租不滿,正反映本地現有承租3-4房的租戶原來就不多,或是資格不符,同時在林口去租3-4房不如買,所以大部分需要3-4房的家庭都是自購。再看看這些新聞,社會宅出租率低是普遍的現象,林口申請人數已經算很不錯的了。大的家庭不會為了省一點租金而搬遷,自購住宅就另當別論,3-4房如果改成出售,狀況將大大不同。







Linkou335 wrote:
分析事情可以再深入一...(恕刪)

你到底懂不懂什麼是社會住宅,你舉的例1個是聯開宅非社會住宅,另一個是申請數年後才開使出租,有不少人已經買房,有些人可能剛搬家的,所以放棄,加上有瑕疵問題,才會變成有2次招租的情況,我記的當時合宜要出租申請是很熱烈的,446戶有1971件申請,一屋難求,若現在申請的選手村突然改成3年後才能入住,我認為之前申請的人會有不少人放棄,目前所有的社會住宅都是搶租的局面,勿誤導
租屋市場最大的是單間套雅房,投報率也是最高,2房是未來的黑馬,因市場2房不多,未來2房需求大,這是趨勢
iv100 wrote:
你到底懂不懂什麼是...(恕刪)

名稱不是重點,重點是承租的價位和市場價的優惠比率如果和社會宅一樣,是不是叫社會宅有差別嗎?聯開宅承租資格限制可能甚至比社會宅還寬鬆,還租不出去,您該不會說因為它的名字不叫社會宅,如果改名叫社會宅就租得出去了?這是邏輯的問題?不是懂不懂的問題,看內涵,不要看表皮,硬要用名稱去說他們不同,也服了您了。話說回來,能不能舉個社會宅出租反應熱烈的例子來聽聽?我可能消息太不靈通!您總是認為自己是房市專家,我恰恰相反,不是專家!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