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des wrote:
拜託酸民們繼續戰下去,如果可以盡量把林口的缺點多多分享出去!
不然一堆人拼命搬進林口跟我擠,都沒有以前那清幽的好日子了

拼命搬進林口跟你擠?你一定是在說反話!新北市的空屋率為7.8%,林口是14.1%跟淡水相當!

類似這種14%多的是宜、花、東!還是雲、嘉、南的級數,你幹嘛反串說跟你擠哩?

↓ 幫幫忙好嗎?新北市是7.8%,林口是14.1%,林口拖了新北市的水平,還好意思說擠?


登卡普 wrote:
這跟喊燙沒關係!是樓主在問 → 是否當個林口人?買房本是人生大事,因此才舉例參考。
自住沒差就好嚕!01是公開的平台為何不能討論?除非是紙包不住火才怕人知道?
法院認證投降輸一半!豪宅每坪才17萬?那一般的建案當然要更低!超過17萬不就灌水嚕?...(恕刪)


我說這位大大啊,我很好奇會說這種話的你到底有沒有買過房子阿?
你不知道買房有所謂的地段不同,造成房價不同的基本觀念嗎?
就只因為一篇報搞就可以高興成這樣?
你知道你貼的那篇新聞豪宅位置在哪嗎?
你有看過嗎?
你有去過嗎?


那建案的豪宅位置本來就比較差,房價當初訂太高被打回應有的行情,我看不懂這樣就可以讓你高興成這樣是在高興什麼的?
如果林口因為那個建案房價的行情差你就依照那個為標準去定義林口所有房價,那是不是我也可以用台北帝寶來定義所有台北市的房價平均值? 所有台北人如果平均房價每坪低於380萬就是賤賣?

「帝寶」豪宅每坪底價飆380萬


豪宅每坪才17萬?那一般的建案當然要更低! ???
那我認識不少"田僑仔" 都在鄉下自己的地蓋幾千萬的透天豪宅,到時候要賣不就也要依照附近農村的三合院行情來賣囉? 別鬧了好嗎?






kardes wrote:
豪宅每坪才17萬?那一般的建案當然要更低! ???
那我認識不少"田僑仔" 都在鄉下自己的地蓋幾千萬的透天豪宅,到時候要賣不就也要依照附近農村的三合院行情來賣囉? 別鬧了好嗎?

你又在說反話了?豪宅當然是最高價,田僑仔的豪宅當然比三合院高,依此類推 ~

17萬是田僑仔的豪宅價,三合院就是林口的一般價,所以當然是低啊!你很愛反串。

kardes wrote:
我說這位大大啊,我...(恕刪)


可以為了這樣沒營養的話題戰了這麼多頁, 這位大大怎麼可能不懂這中間的差別, 講白了就是為了酸而酸嘛! 至於有人真的拿這個例子去林口其他建案隨便砍價而被白眼甚至錯過了適合的房子也跟他無關, 不是嘛? 這種詛咒叫別人去死的事情, 相信每個人都可以做得很好的!

另外這個討論的豪宅法拍價會這麼低, 除了地段以及當初開價太高問題, 房子本身也是問題很多, 包括水捶聲太大等等, 有興趣可以網路搜尋一下. 連管委會都開了好幾次才成立. 所以低價有低價的道理, 至於能不能因為一個案子的結果就擴張到所有林口建案, 這種道理很清楚也沒什麼好辯的.


reca001 wrote:
可以為了這樣沒營養...(恕刪)


另外是不是豪宅也不是建商自己說了算, 這是需要買方認可的. 有可能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啊! 問一問林口人, 林口的豪宅是那個建案 相信不會是這個法拍建案.
reca001 wrote:
至於能不能因為一個案子的結果就擴張到所有林口建案, 這種道理很清楚也沒什麼好辯的.

有沒有擴張誰都不知道!但是這種豪宅、這種豪宅、這種豪宅,很重要說三次,每坪才17萬。

↓ 你倒是說看看一般的建案能開多少價?這根本不是辯不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買不買單!懂?!

實在很佩服登大的毅力,值得讚賞
這很像印度有人被強姦,所以印證印度沒有處女、高麗菜曾10元一顆,所以印證「高麗菜就是10元一顆」,賣20元一定是騙子

何不去菜市場看看呢?現在50元一顆耶!-- 只要再鍵盤 KEY下:「高麗菜就是一顆 10元」,key到沒人想理,最後一篇秀出「高麗菜就是10元一顆」,那就贏了,是嗎! 哈~~

登大應該勝利不遠了,過一陣子,大家都會累到無力反駁,那您就贏了

只是大家(包含套套)都很想知道,靠近捷運站、扶輪公園一帶,哪一棟 17萬可以買到(其實30萬就可以偷偷跟我們講了),拜託!拜託!趕快告訴我們

說真的,如果你講不出來,還是就不要再胡扯了,看了很想回,但又覺得很累,真是心裡糾葛

登卡普 wrote:
有沒有擴張誰都不知道!但是這種豪宅、這種豪宅、這種豪宅,很重要說三次,每坪才17萬。

↓ 你倒是說看看一般的建案能開多少價?這根本不是辯不辯的問題,而是消費者買不買單!懂?!


國家級認證?
那台北一坪35.43萬

以台北來看,林口一坪17萬 恐怕還是太高了

你繼續自嗨自掰,也撼動不了市場認同


無知之人才會用無法的話來圓自己的無法而已


engcalvin wrote:
說真的,如果你講不出來,還是就不要再胡扯了,看了很想回,但又覺得很累,真是心裡糾葛...(恕刪)


人家那種神邏輯的人,只會選擇有利的回答啦~
前面都不知道多少人要他提供他都無法舉例出來,一直繼續在17萬17萬的不知道興奮什麼的?
甚至是有人要他貼出他居住在哪裡的證明也都選擇性失明?

一個人家在吃麵然後在旁邊喊燙,真的挺逗趣的

登卡普 wrote:
有沒有擴張誰都不知...(恕刪)


報紙寫豪宅你就認為是豪宅啊?

之前版上還有人精心列出豪宅必備的條件. 印象中價錢也是成為豪宅的一個必要條件. 光看這一點, 這個案子就很難說是豪宅了!

另外, 這不過就是個法拍屋, 每個法拍屋有它的成因, 一個正常想買房子的人應該是不會拿法拍屋的價錢當成牢不可破的天花板. 如果一個市場出現一個價格就代表一體適用的話, 那怎麼不拿凶宅來當成指標?

另外報導中指出原價4千多萬, 這個當初的買家真的沒做功課, 因為花這個錢在林口其實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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