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K wrote:看不太懂遠雄的銷售策...(恕刪) 看過此案了開放式的廣大花園綠樹,看的出來綠樹比非常高也很舒適 : 由社區管委會(全體住戶)負責維護 但是非住戶也都可以到此花園 就像大家的公園25樓以下一層4戶,單純豪華又方正: 使用區分是"一般事務所",是買豪宅還是頂級辦公室?超級豪華的公共設施,迎賓大廳 接待區 酒吧區 宴會廳 無邊際泳池 冷熱SPA 頂樓步道 : 蛙.....每個月的管理費??? 很驚人的簡評:高級豪華 門檻不低 維護不易鄰居若設公司 出入複雜頻繁 合法性待商榷
嘎姆羅 wrote:網路上,看各式各樣的...(恕刪) "酸"? 是什麼意思?一般事務所當住家賣 當住家用 合法嗎? (不是別人都這樣我們也沒關係),真的有一天被罰款了 遠雄支付嗎?公共廁所二次施工消除變成儲藏室 合法嗎? (不是別人也這樣我們也可以),真的有一天被報拆了 遠雄負責嗎?看看新板特區好幾棟豪宅原本建商宣稱的高級迎賓大廳 後來被市府要求改回公共空間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30620/227306.htm住戶的權益受損 這才是真正的"酸" ........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