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na John wrote:
道歉是對我 記得當初浮洲合宜住宅要蓋時 我們可是針鋒相對好幾回
你沒先對你的看走眼表達不好意思 卻反指我預測失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2365230&p=1
不說還好,一說認真看了2011當時的發文,很值得大家認真看一看.
ejan1969兄發言尤其值得一看
1.不但沒有針鋒相對,還好好的討論發展態勢哩.我的篇數非常少.
2.沒想到2011的我,發文連浮洲合宜提都沒有提到,就要被要求看走眼?道歉?
3.這篇2011的發文裡有許多理性分析的好文,聚光燈先生與林口奇葩組可以參考.
沒想到,這樣還要道歉啊,浪費我許多時間,
結果認真一查,都是騙人的說法,指鹿為馬,有惡意的傾向?
別人沒做的事,惡意誣陷,要求道歉,自己做的事,惡意栽贓,完全做賊喊抓賊啊,
需要道歉嗎? 不用,下次請考據清楚再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