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風所欲 wrote:小弟第一次買屋,當...(恕刪) 解約最多賠15%,可以跟建設公司談談看或是轉給手腳慢,沒買到房子的自住客其實,現在房市火熱 (請參閱本版多多們的文章)等交屋後再賣掉,狠賺一筆或是出租給不長進的空空們也是很棒的
xccchin wrote:即向許先生表示雖然...(恕刪) 看來肯定是買貴了...沒辦法一開始買江翠PARK的那些人都應該會遇到同樣狀況吧....一開始賣得很差後來因為降價之後才開始賣得動所以一開始買的人都嘛買貴了,你應該可以尋求一開始買那前面50戶左右的鄰居看看...至於被銷售同仁促銷...坦白說現場熱銷你老婆被沖昏頭實在不知道該怪誰....而且你又跑去加買一戶...XXOO但如果你能提出它們要你簽空白約連審閱期都沒給...說真的你可以去告它們...之前我聽過對方確實沒給你審閱時間直接要你簽,透過消保官公平會是有機會可以找建商出來談就算沒有明確證據,也可以請他們當面跟你對質...如果那位許先生敢說假話或是跟當初事實不合的言論..那我也沒轍囉只能跟你說加油囉
目前已經有多位住戶跟我聯絡過了...律師跟我說可以對建商和許先生提告!講白一點用這種手段,沒給審閱期和日期不是我寫的,這些手段都是可以主張合約無效,以及種種許多不平等待遇,我在此持續號召住戶,只要你敢站出來我就會有讓你滿意的答案!ps 今天有給審閱期就沒這些事情發生了,業務主動告知審閱期這不是基本職業道德?
審閱期這點沒錯,但是需要舉證,要舉證就不容易。還有樓主說,要退的住戶找樓主就給你滿意答案,而不是尋求因為沒有審閱期想退的人。 也沒說合約是哪一條不合理,讓大家參考一下指稱黑心建商是基於哪一點黑心。回到問題的可能關鍵點,不就是買貴了或是跌價了。如果江翠北這麼熱,應該恨不得再被多騙一間才是。一開始炒作氛圍很大,才會一瞬間來了一堆所謂的團購,還出現了聲稱已購戶而向網友推薦買房的廣告行銷手法。回到基本面,還是量體過大,激情過後的後悔消費,然後需要找一個理由退貨。集體向建商談判是一種方法,但是不管能成或是不能成;合理或是不合理,多多少少都會影響這建案的房價,其他已購戶不一定樂見。事情有一體兩面,不一定都用一個面向去討論事情。樓主抱歉了,不過也不只一位網友有類似說法。您想退,但是不想退的買家卻要一起受傷.....
隨風所欲 wrote:小弟第一次買屋,當...(恕刪) 我跟樓主遇到一樣的狀況只是小弟不是江翠PARK,而是中和的台北時上建商是美X開發 查了一下還真的是(茂X機構下的一支)恰巧代銷也是甲X林被說的話術一模一樣而且一樣沒有合約審閱期,日期直接往後寫了甚至說合約要回公司用印,用印完再給我們原來是只要這兩家合璧就會碰到這問題嗎?是不是還有人也是遇到一樣的狀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