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小妹我最近看了一間預售屋的房子(兩年之後才會蓋好)
代銷說喜歡可以付訂金
如果到時不要的話,訂金是可以全額退款的嗎?
這期間有多久時間可以考慮?
謝謝
訂金可以,定金不可以
還是得詳閱合約說明
反正現在合約都有審閱期
不管是哪一種,審閱期內絕對可以無痛退坑
814888 wrote:
想請問小妹我最近看了...(恕刪)


通常訂了以後就拿合約回家看幾天
再來沒問題就簽約了
如果合約有問題談不攏
應該可以退
leoliou wrote:
訂金可以,定金不可以
還是得詳閱合約說明
反正現在合約都有審閱期
不管是哪一種,審閱期內絕對可以無痛退坑


這部分還是要說,台灣法律中並沒有『訂金』這一回事,到時有退款糾紛時,是得看法官或調解委員是否會將訂金拿來延申至定金,這個有成功過的案例,但也有失敗,是一個未知數。

且其實差異其實是在建商、代銷反悔,而不是在消費者,因為在消費者反悔的情況下,法律保障的『定金』都不會退款了,又何況是不被法律保障的『訂金』?

當然,以上的確都是在合約未寫明細項的情況下成立的。

所以按發文者的需求,得變成是『無論是訂金、還是定金,都要詢問能否在合約中加註買方反悔時可無條件退款』之類的,對方願不願意加上去就是另一回事了。
看房子都這樣阿,喜歡的話就是給十萬現金或刷十萬,看底價,不喜歡就掰掰
814888 wrote:
想請問小妹我最近看了...(恕刪)


代銷說能退就能退,記得把能退錢的規則寫在訂單上變成契約的一環。
通常下訂金能看合約範本,下簽約金能拿到合約開始算審閱期。
法律是說預售屋合約在審閱期能退,但應該很麻煩,如果真的上法院不就卡好幾百萬在建商手上?

以前買預售屋我記得給過十萬然後換一張紅單,上面有註明能退錢,猶豫完後再拿紅單去簽約。
我只退過紅單,下訂、簽約後的沒退過。
用戶名稱無效 wrote:
法律是說預售屋合約在審閱期能退,但應該很麻煩,如果真的上法院不就卡好幾百萬在建商手上?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
原來您簽預售屋合約一次就給了好幾百萬
leoliou wrote:
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原...(恕刪)


一千萬的房子簽約金 10% 不就一百萬了?
白紙黑字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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