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小妹我最近看了一間預售屋的房子(兩年之後才會蓋好)
代銷說喜歡可以付訂金
如果到時不要的話,訂金是可以全額退款的嗎?
這期間有多久時間可以考慮?
謝謝
leoliou wrote:
訂金可以,定金不可以
還是得詳閱合約說明
反正現在合約都有審閱期
不管是哪一種,審閱期內絕對可以無痛退坑
這部分還是要說,台灣法律中並沒有『訂金』這一回事,到時有退款糾紛時,是得看法官或調解委員是否會將訂金拿來延申至定金,這個有成功過的案例,但也有失敗,是一個未知數。
且其實差異其實是在建商、代銷反悔,而不是在消費者,因為在消費者反悔的情況下,法律保障的『定金』都不會退款了,又何況是不被法律保障的『訂金』?
當然,以上的確都是在合約未寫明細項的情況下成立的。
所以按發文者的需求,得變成是『無論是訂金、還是定金,都要詢問能否在合約中加註買方反悔時可無條件退款』之類的,對方願不願意加上去就是另一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