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前輩、大大們:
小弟打算買房子,賣方希望土地增值稅部份由我來吸收,請益土地增值稅大約需要多少。
房子是賣方民國81年購入,建坪約19、土地持有約8坪,現在公告地價約30萬/坪。
這樣有辦法知道大約要花費多少張小朋友嗎?
是 賣方成交價-賣方原成本
換句話說 絕對是破100萬 賣方不想付 想送你大禮
房子你買 賺的錢沒你份 你還幫忙繳稅金
稅率
土地漲價總數額在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未達一倍者,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40% (減半徵收後為20%)
土地漲價總數額在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一倍至二倍者,除按前徵收外,另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50%(減半徵收後為25%)
土地漲價總數額在超過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時申報現值二倍以上者,除按前徵收外,另就其漲價總數額徵收60%(減半徵收會為30%)
台北市 沒有減半徵收的條件 而且民國81年的房價
你不知道 你不知道 你不知道....
剛剛GOOGLE台北1992房價 平均在30W以下
....
賣方有賣到1P 90萬嗎 ??
反正 最少就是50%稅 最多60% 這確定的
假設90-30=60
60X19=1140
1140/2=520萬 (稅金)
自己線上試算一下就大概知道了,代書也是這查的
https://cloud.land.gov.taipei/ImmPrice/LandPrice.aspx
請賣方提供 行政區 ,段小段,地號..等上述需輸入和選擇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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