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個月前訂了暖暖達麗39.23坪的一戶,當時廣告銷售公司的銷售人員林小姐表示:公設比32%(12.55坪)、主+附屬建物約26.68坪,在洽談的當中林小姐有提到雨遮,一直強調沒有算錢,但是從頭到尾都沒有表示39.23總坪數含了雨遮2.09坪。我們也就已每坪單價*39.23跟銷售人員談價格,最後的訂案5XX萬!!!隔兩天就馬上該了票付了訂金數十萬!!!
就在本週一整個案子確定下來,林小姐告知公設比提高為33.99%,光光公設變高家母就已經快不能接受了,心想說把合約看完再來決定是否簽約,請林小姐提供合約、價格、坪數的list拿回家仔細研究發現,當初的總坪數包含了2.09坪的雨遮,這根本與當初林小姐陳述的完全不一樣,在看了合約內容記載了"雨遮算坪數,但不計價。"。。。。。。。。講到這大家應該有發現問題點在哪了對吧!?
沒錯。。。。。。當初林小姐完全隱瞞雨遮的坪數!
就在當天家母致電到招待中心,告知他們說當初怎麼沒有說清楚,而且合約有記載雨遮不算錢,怎麼不先告知總坪數裡面有雨遮??而且樣品屋一看就很明顯變小了。。。
銷售人員林小姐相當惡劣且沒有品的回答:如果我們不喜歡,大不了退我們錢!!又說是當初賣我們的價錢太低,所以雨遮才算我們錢!然後還直接掛電話!!!!
銷售員林小姐說的很像當初我們拿刀槍架在她脖子上逼她賣我們!
我已經向建設公司反應,經過建設公司的調查後,銷售員林小姐還是硬凹說當初有說明!!!堂堂一個上市建設公司請的銷售廣告公司態度竟然如此狂妄高傲!這實在讓人無法苟同!
我在這裡提醒有購買暖暖達麗建案的買家,趕快看看整個坪數的詳細資料!
PS.有圖有真相...晚點回家附上紅單&明細!!!!!!
請大家通知大家謝謝~
本來也不想寫在這裡
但看到也有其他跟我一樣的受害者
所以我決定把我的遭遇也寫出來讓大家參考
我是在九月訂了37.1的屋子加上一個大車位
價格的部份我就不多贅述
當然我這邊遇到的問題也有關於公設比拉高的情事
從原本口頭告知的32%變成33.99%
我覺得這部份尚在我容忍範圍內
是因為我想在建照下來前
很多事務都是概抓
所以我在這部份沒有爭執過多
建商通知建照下來安排簽約當晚
我從公司下班加速的趕了過去
達麗公司是派公司內部的銷售主任來簽約
也就是說接下來代銷公司就會在後續的其他事件中退出
由買方直接對建商的窗口人員
由於合約我是第一次看
其實
主約就是內政部的公版
老實說~有看跟沒看都一樣
因為各建商都相同
但妙的事就是
達麗公司在主約後面貼了三張紙
算是一個修改的副約
對我來說
我想最需要認真看的
就是這三張副約
於是我就開始認真的去細看這修正副約的條款
其中有一條我非常不能接受的就是
交屋時
若貸款銀行無法貸款或是貸不足原訂成數時
且這原因是"不可歸責於建商與買方"時......
建商可以將買方的房子抵押設定給達麗為第二順位
且
要將房屋款的差額或全額在六個月內繳清給達麗
否則
就視為買方違約
我想有買過房子的人都知道
一般而言
買賣二手屋都會在合約中寫明了
若貸款成數不到多少
此交易就自動無條件解約
於是
我在這一條文上與達麗的業務主任有了些爭執
我認為這些條款不該只一面倒的保護建商
最經典的戲碼來了
達麗的業務主任問我
那不然你想怎修呢
我說~你可以去問公司法務
但我認為這條文明顯不對等
她回我
建商出了這麼多錢~成本都投入這樣多了
我回她說~我也是相對有付出啊~
大家不以金額高低來看
地位是相等的
更何況~
條文都寫了~"不可歸責於雙方"時
那怎可以要我硬吃下這間屋子並在六個月後若我未將款項結清
就視為我違約呢
我也有轉賣或是解約的權利吧
緊接著就看這白目的業務主任在我與我家人面前表演了
她對我們翻了一個大白眼後說~那要是你一賣賣十年~那建商怎麼辦?
我當場大聲對她說
妳家蓋的好房子
若是一賣要賣個十年
那妳還敢現在在我面前跟我說這屋子有多好
要我買
你是腦子有問題嗎?
於是當晚簽約是不歡而散
而我與家人也在討論
是否要在五日審閱期內
直接退訂
因為
一間借殼上市建設公司
管理不到位
才會請這樣的員工出來代表公司簽約發言
我想
什麼人玩什麼鳥
果然不是經過一般上市審察程序掛牌的公司
素質真的是可見一般
除非沒雨遮,雨遮既然可以登記,表面不計價,實際計不計價政府根本無法管,如果
雨遮不能登記,看還有多少建商那麼有良心可以蓋一堆土星環出來?!
2.公設比。老實說公設比不是固定的,所謂不是固定的並不是隨時可以變來變去,而是建商可
以彈性增加。樓梯間面積是固定的,水箱面積是固定的,健身房的面積也是固定的,
這些面積登記多少就是多少,就像周瑜打黃蓋,怨不得建商。唯一在灰色地帶的是--
車道面積,車道面積可以登記給以"位"賣的車位,也可以登記給以"坪"的房屋,要
怎麼登記存乎一心。一個車位可以登記的面積大小要看基地和規劃,只能說把車道
面積全部登記在車位面積裡的情況可能要追溯到長毛象還活躍在西伯利亞的年代了!
甚至有些建商把車道面積全劃給了房屋,所以要是有人拿到權狀後發現車位是15平方
公尺或13.23平方公尺就知道花了多少錢買車道了!
3.貸款不足。大多數人買房子只問坪數價錢,有很多會影響成交與否的條件在下訂前建商裝傻不
提消費者也很少懂得問。貸款不足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在官版預售屋合約中有三條規
定,但如果消費者在合意的狀況下選了其他付款方式像上面所說的公司貸,房子被
設定也算合理,很多甚至還要開支票、本票。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