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tHA wrote:這個說法有誤,因為報關行的申報內容,是由寄件者切結,頂多無法通關,並沒有法律關係,不然,DPP立委兒子收到美國寄來的大麻,報關行不就要跟著一起上法院了?
若申報品名金額不符,又按下 「確認 」,是按「確認」的人的責任,沒按「確認」則申報不實責任算在報關公司頭上。(就算違規太多,重新開一家報關公司就好)
RentHA wrote:你誤解EZWAY的作用了,他是在取得實名制,加速通關流程及稅法跟其他相關事項的處理,萬一出了事,可以直接去找人,跟你按不按確認,其實一點關係都沒有,當然,也無法當成卸責的說法,實際還是以法判為準!
所以,把EZ WAY易利委實名認證好後,知道到貨就好,不要按「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