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刪---還android版清淨空間


skycc wrote:
豬頭 台北市政府 本...(恕刪)


你好像更豬頭

apple還是30天

法規跟內規先搞清楚再來
nqa466 wrote:
不能隨便停賣?GOO..不賣還要你政府允許??.(恕刪)

如變更登記,要台北市政府批准

停賣不是要批准,如公文知會台北市政府,不賣了就沒退貨問題,原來處罰原因才可能消滅.
不然台北市政府如何知是真假停賣 app ? 短期或長期停賣 ?
還是跟大家一般上網試看看可否下載
tian wrote:
就在我對你的回應沒有一點一詞人身攻擊時,你直接問我是否『準備』要人身攻擊。
你沒假裝有遠見,難道是我?


奇怪,我說了三遍,瀉藥甚麼的,跟我何干,你沒有就我說的話來評論,就直接下評語"我覺得你就是...",這不是人身攻擊是甚麼?
用你的語彙講,到底是誰"假裝有遠見"? (我第一次知道"遠見"是這樣用的)

寫完還會去再加詞,拜託你也言之有物一下好嗎?

煥仔 wrote:
不賣就是遵守沒錯但是...(恕刪)

賣你軟體並不是非得服務你一輩子不可
你的進口車哪天代理商不玩了,車子又沒問題,你就不開了嗎

--------------------------------------------------------
線上遊戲準備收起來了
很多遊戲免費讓你玩,可是要進階買武器
這武器我又沒用過,不知好不好用,應該給個7天鑑賞期
打完大魔王後7日內無條件退費

ava9547 wrote:
奇怪,我說了三遍,瀉...(恕刪)

奇怪,我用比喻來描寫你的言論態度,你認為不相干應該要解釋,你一直針對比喻裡用到的詞來問我跟你何干,覺得我的比喻不像你就忽略就好,怎麼一邊不承認相干一邊又想擺脫?你挾持我解釋阿?我又不是來講書的。

oxy wrote:
因為apple答應改成7天內都可以寫信去退費(符合法規)

可是apple本來是30天內都可以寫信去退費

這兩點的差別是: 會不會退給你是apple說的算

android 之前我買了某導航.....我用了5個多月, 因為某次改版問題...
廠商表示願意給我退費.....................

如果沒計錯應該是5個月....


謝謝你的回答,可不可以再請問一下,

法規會說七天,Apple同意,現在是不是第八天以後,apple就不理了?

法規會說七天,是消費者的權利,不退就犯法,那以前30天,如果不退,有其他救濟管道嗎?

因為感覺像業者給的恩惠,退不退隨他。

謝謝

mx3000 wrote:
賣你軟體並不是非得服務你一輩子不可
你的進口車哪天代理商不玩了,車子又沒問題,你就不開了嗎

--------------------------------------------------------
線上遊戲準備收起來了
很多遊戲免費讓你玩,可是要進階買武器
這武器我又沒用過,不知好不好用,應該給個7天鑑賞期
打完大魔王後7日內無條件退費


此人有唸書!本日最好比喻之一。
充分強調出撿到皮包還嫌錢少之人的情操。

mx3000 wrote:
賣你軟體並不是非得服...(恕刪)

遊戲公司應該會退吧

把武器收回後在把你打王的傷害還你

然後你裝噴了 人也死了

Wiiroro wrote:
你好像更豬頭

apple還是30天

法規跟內規先搞清楚再來



你才豬頭 我本來就沒說 Apple 有幾天

先在是 台北市 那些豬頭 要求有7天~~~Apple 在偷笑 你們這群豬頭 懂吧



一兵勤務 wrote:
不賣也讓你"消費者權益"受損?

那公司送給你

你來賣
...(恕刪)


你可以繳完100萬的罰款然後不賣
那是你家的事
或者你可以100萬不繳
永遠進不了台灣的市場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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