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惡的距離》要結局了,我們學到了什麼?

台灣的確是沒有"法律有任何人需要為他還沒有做過的事負責這一條"

但對高危險族群.其家屬必須負起責任加以防範
家屬無力.則政府必須強制介入預防

這句話很難懂嗎?
我都還疑我是不是在說文言文了

真不知那些受害者的人權到底在哪裡?

p620329 wrote:
我還不知道我們的法...(恕刪)
LIN CHIENWEN wrote:
台灣的確是沒有'法...(恕刪)


他們的最大誤區盲點

就是把加害者與被害人放在同等天平來相提並論

難怪一般普羅大眾完全無法接受廢死議題




真的是很好看,而且停不下來
內容帶到太多現在社會的反思,也許我們都曾是傷害別人的人

voyeur wrote:
廚房免不了會出現蟑螂
見一隻殺一隻也許會有快感,
但只有傻瓜才會認為這樣是治本之道
...(恕刪)


我覺得真正傻的是以治本之名行「不治標」之實吧。

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治本,但治標還是要並行著做的。這完全不衝突。

要預犯的是下一次的犯罪,而不是保護這一次的犯罪。

刑法包括死刑本來就是個代價,用「可教化」來排除死刑,完全本末倒置。
fashegl6 wrote:
真的是很好看,而且停不下來
內容帶到太多現在社會的反思,也許我們都曾是傷害別人的人

所以勒
加害者就需要同情嘍
被害者應就該被殺嗎?
此劇
不斷縮小加害者的罪責
為他們的行為開脫
然後放大被害者家屬的失責
對,父母不會希望自己小孩是殺人犯
但,更多的父母希望自己小孩能平安的活著
反思?
人呀
都是利己主義者
犯了錯,第一時間想到的處理方式
都是為自己的行為找開脫的藉口
而不是承認自己犯錯了

奢望人看了一齣戲就會反思自己
那還需要法律嗎?還需要教育嗎?

voyeur wrote:
如果你對犯罪防制有興...(恕刪)


去研究某一個地區在某一時期的犯罪現況,這是不同於去觀察一個人犯下特定的犯罪事件。

去研究亞洲地區過去30年無差別殺人事件原因或責任,這跟去追究鄭捷無差別殺人的刑責,這是完全不同的研究對象。

每個成人都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否則我殺人我偷東西,都可以把責任推給國家社會,說是我出身貧窮,從小被社會歧視,大家不接受我........
beboxing wrote:
《我們與惡的距離》...(恕刪)


為何最後一集總要做一個 happy ending??
令人覺得很白眼⋯⋯🙄️
完全與現實脫節

說實話
整部劇就是要保護加害者⋯⋯
跟瘋子談啥人權??
等到真的發生悲劇就來不及了!!

不過有點我很同意的
就是做錯事的人不是周遭的親屬與朋友
沒必要遷怒與傷害他們
這樣做就跟加害者沒兩樣!!

總之
這片最後還是講幹話
對於現狀一點幫助也沒有
外面不定時的炸彈還是一堆

另外最令人傻眼的是
事後的檢討根本就是馬後炮
改變不了啥麼⋯⋯⋯⋯
反而一直一次次的撕裂被害人與加害人親友的心靈傷疤
簡直是部莫名其妙的社工系找工作的推廣爛戲 😑

導演與編劇是廢屎憐萌的還是射公戲的老濕呀!?
編的有夠離譜⋯⋯ 誰會對加害人親屬下毒手?
又不是沒讀書的封建時代⋯⋯⋯ 毫無人性的狗血噁心劇情⋯⋯
不如去看「還願」遊戲直播有趣⋯⋯⋯🙄️
(插曲還真有還願味道⋯⋯🤣)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與廢文及討戰文。黑名單只是在裝瞎懲罰自己而已 
best6888 wrote:
拿弱勢的遊民與被三...(恕刪)

我有反對死刑嗎?
看文也不看清楚。
das Auto wrote:
我覺得Lin Chienwen...(恕刪)

你也是。
所以你們認同精神患者不具行為能力就要一刀給他死?
你是那第三隻眼看到我說"精神患者不具"行為能力"就要一刀給他死?"的嗎?
稍微有判斷理解能力的人.看文也知道我是在說鄭捷那類有強烈攻擊行為的人

自己管不住不交給有關單位管制.無所為又捨不得自己了斷
搞得那些民眾跟著倒楣.造成幾個家庭破碎

加害者家屬在法律是無罪沒錯.
但如果他們沒窮盡一切方法來預防他們的家人去傷害別人.在道德上是共犯躲不掉



p620329 wrote:
我有反對死刑嗎?看...(恕刪)
LIN CHIENWEN wrote:
你是那第三隻眼看到...(恕刪)

有強烈攻擊行為的人就要一刀給他死?
你是法官?就是法官也沒這權力。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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