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初發生的,我的機車看不出有沒有擦傷,但對方汽車看起來是葉子板有裂開,目前有報案以及與我的保險公司辦出險賠對方,但目前對方到現在還沒去修車,流程就卡在這,想確認一下流程是不是出險後,等對方開估價單,我的保險公司匯款給對方,然後雙方+保險公司約時間出來簽和解書這樣,另外對方遲遲不修是不是就無法往下一道流程走?謝謝各位先進
若你出險後(如果有投保財損險之前提下),後續的程序等於就全權委託給保險公司代為處理了,對方要不要修或修多少錢或修多久(前提是修車費用低於你的財損投保出險額度下),你已經無權處理了,你就只能和對方說已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請其和公司逕行聯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