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媽媽車禍
對方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摩托車壞了一半 也臥病在家3個月
刑責出來是對方7 我們3
但對方現在根本都不想來處理(發生在東部)
所以媽媽就把車丟到親戚家修理
結果報價單出來 我也嚇到
但如果不修 對方就不打算賠(因為沒有保險)
媽媽就只好拿去修
因為我們不是專業的但有聽說 那間店蠻…
又是認識的 想問大家 會不會被坑太多

光陽100cc的12年老車
里程數約5萬

機車估價單機車估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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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虎島0411 wrote:
因為媽媽車禍對方沒有(恕刪)

你再不提告
就真的連一毛錢都拿不到了
光陽GP,15年老車,以我給店家修過,例如前輪培林外面換到好連工帶料約是500+-50(台製TPI軸承),碗珠連工帶料換好約是850至950元,調車台價格便宜(我之前好像是4500),三角架公司貨,連工帶料2800元,以我看來報價單項為一般正常車行連工帶料價格,只是後面又收一筆1500工資...
在事發六個月內先提告過失傷害,逼他出面協調
不知毀損狀況,因此沒法分析維修項目是否合理,維修前記得讓他看過確認維修項目及價錢,但這部分會被談折舊,是否值得修理,這部分需要自己評估
巧虎島0411 wrote:
因為媽媽車禍對方沒有...(恕刪)

怎麼不提告啊?嫌麻煩就給他賺到而已
台灣就是懶人太多,所以目無王法違規僥倖的人太多
巧虎島0411 wrote:
因為媽媽車禍對方沒有(恕刪)

趕快索賠,繼續拖對方就賴帳了
巧虎島0411 wrote:
因為媽媽車禍對方沒有(恕刪)

先不管合不合理,趕快提告然後把估價單拿給對方看
車可以暫時不修等處理好在修
也可以等拿到錢報廢
跟車行說清楚看要怎麼處理 不然到時收保管費!!! 看車行給不給放
巧虎島0411 wrote:
因為媽媽車禍對方沒有...(恕刪)

機車先不修,在案發六個月內先去提告 傷害,由法院出面處理調 解庭 沒調好 法庭審理判 強制險一定會賠。
(個人覺得那個維修估價單太貴,不如購置二手機車。)
機車財損 可請求 修到好 或是換購二手機車。
人身傷害 強制險最高20萬,但是要醫療相關的單據。
12年老車還修5萬有點扯。。在貼些都可簽

牽台新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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