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 Bear Lin wrote:
回覆此po文主
法院認為,肖像與此公共爭議事件具有重要關聯。若是在公共區域拍攝此爭議過程,拍攝內容也與社區事項的公共利益有關,應屬於可受容忍的事,不能認為有侵害肖像權且情節重大的情形,因此認為被告無庸賠償侵害原告侵害肖像權的精神慰撫金(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板小字第519號民事判決)
還請參照上訴判例。


私人買賣交易糾紛,關公共利益屁事啊!
那請問又關你什麼事?
crazybirdyman wrote:
私人買賣交易糾紛,...(恕刪)
crazybirdyman wrote:
私人買賣交易糾紛,...(恕刪)

Po上了Mobile01 已牽涉了店家權益 公共利益 也只是以此判例做引訴 無對號入座 請勿自務重。

另外 無論是否為昨日註冊帳號也好看戲也罷 自身商譽更該維護 爾等保留法律追訴權 也凡請不相干人等發言慎重 審慎思言。請務自勿重。

有水準的人.表達語話不同. 用字的選法就知內容..*-* 只覺得免費笑容不用支付.可笑哪麼久.......*-*那個地方是人上大號.怎麼拿來比說&事 . 好爆的感覺




ny1103ny5541 wrote:
有水準的人.表達語...(恕刪)


真的是很好笑!
幫你推文

Bear Bear Lin wrote:
Po上了Mobile01...(恕刪)


還好。
就是大家來看戲。

孤輪張天師 wrote:
那請問又關你什麼事...(恕刪)


你想知道的話,要付錢哦,要先收訂金。
那多笑.大聲笑.對身體好.*-*哭&氣=傷身早老去
一定哪麼缺錢嗎?? 沒有跟你交易什麼定金??缺錢到出想錢.慢慢想想久1點.夢想的想. 有夢最美.

ny1103ny5541 wrote:
那多笑.大聲笑.對...(恕刪)


對呀。
笑口常開。一日三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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