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勸式)
小的目前服役於市調解會,一年案件約2500,大概8成都是車禍
令人不解的是大多數人的機車都沒有買第三責任險只有一般強制險
出門在外難免遇到三寶,媽寶,女朋友寶,沒大腦寶等等等
如果不幸出事,對方受傷 有0.01%的責任是你造成的那你就有刑事責任了
假使只是單純的車壞人擦傷那就賠一些錢就好了 最怕的是要是被對方撞成顱內出血或者殘障、植物人甚至死亡
那可能這個家庭這輩子就完了...
(目前手邊就幾個這樣的樣子,大家都沒保險也說沒錢.. 當然拉上法院說沒錢就等著被法官跟檢察官罵
不是要鼓吹大家一定要買保險,但這是一個風險轉移的方法
出門在外,意外跟家哪個先來沒人說的清
也有可能小的風險趨避程度高,家裡四部機車兩輛汽車都有保並且還超額
(我弟6月時擊落一個三寶馬上體會到悍將的好處
總之,還是希望大家出門在外買個保險,可以省去很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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