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雄市陸續出現有車牌辨識攝影機,而且是直接把攝影機放置機慢車道上,也沒看到是哪個單位放置的,昨天下午經過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就看到一支攝影機,因為該路段是屬於重要幹道,如果因為要閃過攝影機,而騎到快車道上被大車撞到,請問這要算誰的錯?
該路段已經看過很多次了,就是不知道這到底是哪個單位搞出來的攝影機
個人認為要放攝影機可以但至少不能影響到用路人的安全,而且要標誌是哪個公家單位放的攝影機
此攝影機在高楠公路都會公園捷運站,車道是往南的方向有騎車的放慢速度,並注意快車道有沒有大車,不要因為要閃攝影機而被撞到,到時候只能自己塗牛屎倒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