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這樣的罰單可以申訴得過嗎??

bc5017 wrote:
沒錯,這種都有完整影...(恕刪)


這種路上100台機車,起碼99台都這樣騎不會打方向燈
一天應該可以檢舉個1688台不是問題
有殺氣追殺你 wrote:罰單遮什麼遮,敢上來(恕刪)

      1. 遮住就是不想讓人知道,除非是我明白給你看,不然請不要這樣直接寫出來。不過真的怕你再
          去檢舉或是在那守著檢舉別人,我只是個騎白牌車(兩輪的)勞工而已,請不要這樣,告饒了.。
     2. 我是問舉證照片模糊申訴可不可以過 ? 沒有質疑不能罰,申訴跟陳情是不想讓警察及檢舉人賺
         得這麼順利,難道........。再者這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有什麼好怕打臉, 不過若因此讓
         遭的人(包含你)知到這裡以後注意而減少荷包損失,也未嘗不好。
        
這申訴也不會過了啦⋯⋯
檢舉方向燈要影片證明,照片中車牌不明顯但警察一定有明顯的車牌才開得到你啊。

認真覺得申訴幹嘛?下次不要違規記得打方向燈就好了。
通常會被檢舉的都馬是礙到人才會去檢舉。
違規就違規
還PO上來說要申訴、找議員
丟新竹人的臉
以後在路上要特別注意你這台車
遇到要閃遠一點
通常機車會被檢舉變換車道未施打方向燈,都是騎車方式太北爛搞到人,我行車紀錄器抓出來一堆,我也懶得檢舉這個違規,都馬檢舉闖紅燈或是違規停車居多。
wenqin wrote:
想說的是,當時是直行狀態(沒轉彎或路邊停車),因輪下有跨標線而打方向燈的話會被當三寶吧 ?! 還有可能因此嚇到旁邊或後面的車輛而衍生事故,這要怎麼算 ??!!。



真的不知道駕照怎麼考的?

建議燒一燒寄回監理站啦

車牌是依照交通法規公開的資料,不違反個資法喔~
然後阿....檢舉違規是沒有錢賺的~~
還瞎說不想上檢舉人賺.....駕照能不能還監理站....

天啊...以後回新竹看到這車牌要閃遠一點了~~
wenqin wrote:
我是問舉證照片模糊申訴可不可以過 ? 沒有質疑不能罰,申訴跟陳情是不想讓警察及檢舉人賺得這麼順利,難道........


難道什麼?幹嘛不打完整
既然你誠心誠意地發問了,那我就大發慈悲地告訴你
為了防止世界被破壞,為了守護世界的和平

就問六點

1.罰單右上跟右下是不是你的機車、你的安全帽、你的穿著?
2.罰單左邊跟右邊的是不是同一人、同一車、同一頂安全帽、同樣的穿著?
3.那你在變化車道時是不是沒有打方向燈?
4.那沒打方向燈是不是因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5.既然違規,那警察基於職權開你單又何錯之有?
6.既然犯了錯也開了單,那你是不是本來就該接受應有的懲罰?

警察收到檢舉只要確定違規事實成立就該開出罰單
什麼叫警察配合檢舉人隨意向民眾搶錢?
你知道如果刻意駁回檢舉吃案,被檢舉人申訴到政風處
一旦有大量明確事實,警察可能會吃行政處分,調職
進而影響到考績跟年終獎金,嚴重的話還可能依瀆職移送法辦
這些行政處分甚至是獎金的懲處,你要幫警察擔下來嗎?

你自己也知道這種違規不是罪大惡極
坦白說台灣人對違規很寬容,你有沒有想過路上機車一堆違規
為什麼檢舉人要特地回家花自己寶貴的時間,剪影片、截圖就為了檢舉你?
如果你想不明白,上面13.15樓已經講的很明顯了,因為你的違規已經造成別人的困擾了

讓人火大及不齒的不是你違規,不是你去申訴
而是你昧著良心顛倒是非,指黑為白企圖為自己脫罪
更想把已經被唾棄、淘汰,二三十年前那套「說好聽點叫陳情,說難聽點叫關說施壓」的制度搬回來用,只為了你不想繳1200元
仗著自己有選票,逼著地方議員要幫你做選民服務,到警察局興師問罪,甚至可能讓警察因此而自掏腰包幫你銷單


你只想到自己是平凡的勞工,那你有沒有想過警察何嘗不是?
你只想到你自己的荷包,那你有沒有想過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你只想到你被開罰單那憤怒的心情,那你有沒有想過被議員質疑時警察的心情?
明明沒做錯事卻要被逼著訓話及道歉,那種不甘心及憤怒

違規的你憑什麼請議員來羞辱警察讓他們難堪,甚至可能還得自掏腰包幫你付罰單
還是就你最高貴,別人的孩子都死不完?
有殺氣追殺你
Pg3356 過幾年的颱風夜意外翻到就來回你,顯然地你沒抓到我想說的重點。我的重點從來就不是在他違規了,而是他違規後的態度與面對所該背負的懲處有問題。
有殺氣追殺你
我從不覺得犯錯(違規)有很可恥,但前提是你要知道犯錯後該受的懲罰是什麼以及你是否能坦然地去接受這個懲罰,就像如果你不能接受肚子跟屁股狂烙賽跟發燙,那你就不該一直狂吃麻辣鍋,然後再來抱怨.鬧店家說煮太辣
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
不用申訴了...違規無誤
很多檢舉魔人喜歡拍這種的
我哥在小巷子裡也被拍過
wenqin wrote:再者這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有什麼好怕打臉, 不過若因此讓遭的人(包含你)知到這裡以後注意而減少荷包損失,也未嘗不好。(恕刪)
原來還有找議員啊!!!
恕我沒看到失禮了,"再者這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事"
您臉皮還真不是一般的厚......想必拿來當砧板
也是在適合不過的事情了~

為什麼做錯了總能有我沒錯的嘴臉出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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