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昨日10/17晚上家人(單人行駛)在新營區的中華路跟民權路口發生機車相撞,我方是行駛中華路往東邊的方向騎,對方是從民權路往北邊的方向騎。
這個路口沒有紅綠燈也沒有閃黃燈,路口是黃色網狀線,我方的車是已經過了民權路的分隔線一半後被撞到右前方(被對方的機車正面撞上),當時對面來向有一台車要左轉擋住了民權路口的視線,該路口沒有監視器,商家監視器也照不到事故路口,僅有中華路上是"停"、民權路上是"慢"的標誌。
撞我們的機車是一對年輕兄弟,後方乘客有受傷當下先被救護車送往新營醫院(初估是外傷)。
警察來做車禍鑑定,做完後僅告知隔天到派出所領取資料。(再來就不關警察的事了)
當下跟家人討論後,依警察的建議我們也去驗傷(小傷),心想避免後續被敲竹槓。
果不其然,今日對方的媽媽就說要把受傷的兒子轉往柳營奇美醫院(我們也有陪同在場),居然開始說要賠償他們的車損跟醫藥費了!!一開始我方是比較和善的態度陪同看狀況如何,聽到他媽媽這樣的態度跟要求,當下我方也不是會被人家"軟土深骨的",只說後續就照法律途徑來判。
初看那兩位兄弟好像未滿18歲,警察當下是沒有看有沒有駕照的(我們也未確認)
像這樣的情況,我方的後續處理該如何做比較能保證自己的權益(不會被吃死死)??
想法1. 反正就不理他,他們最後計算出來的車損、醫藥費..等,等到提告再來說?
想法2. 車的損傷我方是新車(woo100一萬公里內),機車前殼右側破裂(目測,是否有內傷要給機車行看)
對方的車是家人的舊車超過10年的SYM 高手125。若他們去修車了,我們是否也要立即去修車??
像這種小車禍情形,在判賠償責任比例等,是哪一方比較吃虧呢??
感謝各位大神..
Siang8800 wrote:
想法1. 反正就不理他,他們最後計算出來的車損、醫藥費..等,等到提告再來說?..(恕刪)
還是要注意一下事件的發展情況..
因為 六個月 其實很短的..
有很多人, 想告時, 居然超過期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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