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疑問如同標題:
對方借用我的名義購買一台摩托車、但是因為一些原因對方突然失聯、他封鎖我的手機號碼、
已經過了兩年了對方沒有找我登記過戶、我上次去監理所拿取刊登表格 服務人員說:對方摩托車保險已經過期、必須要我趕快辦理拒不過戶注銷程序、.否則對方可能會牽連到我。我現在的疑問就是:我的行照還在對方的車廂裡面、我聯絡不到他的人。
那請問我已經刊報超過第八天了、請問我已經帶好報紙以及相關的資料證件要去監理所辦理拒不過戶註銷了、是否沒有行照也能辦理成功呢?這是我很急需要的一個問題、希望有專業的網友可以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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