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天早上上班路上騎車快到路口時(我方綠燈)
突然一個阿伯衝出左轉
我看到時馬上煞車但煞不住啊
雙方都有小擦傷
而阿伯一副就是我要全賠他的意思⋯
當下我只有關心阿伯的傷勢沒有說到賠償的部分
到了下午阿伯打電話過來說不然各賠個的就當作沒事
我說看保險那邊怎麼處理
阿伯說 那你是要我去估車估很多錢來給你賠嗎
原本我只想說修到能安全行車就好⋯(龍頭有點歪了、左邊外殼幾乎都有磨損)
但聽到這句話後覺得該賠的還是該賠
我方為B 對方為A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判別表
對方 違反特定標誌標線禁制
我方 未依規定減速
想問這樣的肇事比例為多少
感謝
Juuuuu wrote:
有申請交通隊申請初...(恕刪)
除了法院,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或個人或團體,可以做出“肇事責任判決”,肇事鑑定也不可能寫出“比例”,例如雙方當事人僅一方有過失者,以「為肇事原因」表示之。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1110000010KK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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