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後走路可都有問題,你能確定用牽的就不會出事嗎?而且跟考駕照S型甚麼關係亂下標題騙人進來,你乾脆說考試要喝酒牽車算了?事主自己不知道交通規則的規定才吃罰單,之前我就說過台灣很多人考到駕照後根本不會去了解交通規則內容,總認用自己的可能獲認為正確的去執行錯誤判斷
騎樓牽到路旁,又不是牽到大馬路一直走才牽五、六公尺,警察從頭至尾都有看到這樣也開單?法官也覺得有罪?台灣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當法官亂判的時候,一般人民沒有任何辦法就算一千萬人在網路上說法官錯,又如何?這可說是另類的獨裁了,哪來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