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大學106學年度第2學期招生簡章
一、辦理單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二、目的:
提供勞動者終身學習課程,以提升其法律、經濟、社會及文化領域的知識,並增進其專業與勞動知能、培養勞動意識與公民素養、豐富生活內涵,以建構和諧的勞資關係。
三、招生對象:
凡年滿18歲以上,設籍、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市之勞工,不限學歷。
四、上課日期:
107年3月1日(星期四)起,共計18週。
五、報名日期:
(一)開放新學員註冊(從未報名勞工大學者):106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107年2月25日(星期日) 晚間12:00止。
(二)學員資格預先審查階段:106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107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止,請學員上網更新勞工身分審核欄位資料,待校方審查後,取得選課資格。
※107年1月12日(星期五)後註冊及更新者,待校方審核通過後方得選課※
(三)第一階段選課:107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09:00至2月11日(星期日)晚間12:00止,若第一階段選課未達開班人數,未開班之課程將於2月13日(星期二)公告於勞工大學官方網站。
(四)第二階段選課:107年2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至2月25日(星期日)晚間12:00止,開放已達開課人數但未額滿之課程選課。
(五)所有課程皆採網路報名,網址:http://uni.labor.ntpc.gov.tw。可利用四大超商、臺灣銀行、郵局及ATM轉帳方式繳費,另手續費依各繳款通路所訂為準(如臺銀臨櫃繳款免手續費)。
六、加、退選日期:
107年3月1日(星期四)上午09:00至3月15日(星期四)早上10:00止,採網路加、退選。3月16日(星期五)至3月30日(星期五)統一辦理退款(含未開課之課程),請學員上網列印「溢繳款」退費領據,於領據「簽章」處親筆簽名或蓋章,並檢附個人存摺影本至行政辦公室辦理。【繳交退費領據時間:平日09:00~21:30,例假日09:00~16:30。統一辦理退款入帳時間為4月底,如5月中旬仍未收到款項,請來電:(02)2298-3639洽詢。】
七、費用:
(一)「職能課程」與「生活課程」須繳學分費,每門課程2至3學分,每學分以1,000元計費。「勞動教育課程」免學分費僅須繳保證金1,500元(金額依各校規定),學員上課次數滿14週後,於期末統一公告退費時間,請學員上網列印「勞教」退費領據,由學員本人簽章並檢附個人存摺影本後,繳交至各校區行政辦公室。無法提供存摺影本者,恕不辦理退費。
(二)學員所繳學分費或保證金費用並不包含上課所需之材料費、書籍費及影印費等。
(三)選修外校區課程,請依各校規定繳交報名費或其他必要費用。(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