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平等!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mike40407 wrote:
汽車、機車皆比照您...(恕刪)


j1255ccc wrote:
平等?汽車三寶數量...(恕刪)


要平權、要路權、要解禁、要開放、不都是機車現在要要求的事嗎?

既然要改變規則,重新考照很合理。
且大家不是一直在說考照太便宜太容易問題嗎?怎麼?講到這就會怕囉?
那一樓的鸚鵡也學的太弱了吧

拿汽車出來坦,完全得不到效果的。

吵糖吃是要自己有所作為,還是一昧指著別人為什麼有糖?

6歲以下的行為,應該是後者
所以,小孩跟大人講平權?

blessing_1005 wrote:
忠孝西路禁摩堪稱台...(恕刪)


是不用那麼極端.
不過像是都會區真的該認真考慮計時收費
(使用者付費 + 增加車位周轉率... 要不然騎過車的人都知道, 有些公有機車格都被當自家的用, 停個10天半個月甚至以年計的都沒在動很明顯積滿灰塵都有)

另外就是... 基本的驗車...不能繼續像現在政府全額補助排氣檢驗, 還一堆人擺爛不去驗.
比照汽車, 基本的外觀(車殼是否破裂,胎紋與剎車皮,燈光,後照鏡) 到排氣與噪音都要列入定檢,
檢查不通過限期改善,若不按時完成改善回去複檢或是複檢還不過就罰款.

其實看看日本, 看看歐美紐澳...
人家幾乎對所有富有動力的交通運具一視同仁.
所以我絕對贊成二輪族爭取路權.
但是相對的, 年久失修的駕訓,考照,路邊停車管理等...也應一併檢討.

日本80年代末開始實施輕型機車(50cc以下)兩段式右轉
是有其考量, 因為以國際慣例50cc以下駕照很容易取得,就像以往台灣人有汽車駕照也可以騎50cc
但是日本當初飆車盛行, 因而大力整頓,
其一就是50cc以下禁止載人, 限速35km/hr, 有去日本有機會租到50cc機車就知道, 超速會斷油且有類似台灣公車超速的警示音..
用意除了遏止飆車外, 也兼顧郊區交通需求.
而一般機車的駕訓與考照,相信沒有問細節,只要上YouTube看看相關影片就可以知道,
而且人家絕對不像我們有些人連中柱都不會立,甚至搞不清楚開電源&發動的區別,
跑去監理站填表,繳費,體檢,筆試,看個交通安全宣導影片,路考繞一圈,全程加起來不到半天就拿到駕照.

台灣不該鴕鳥心態,像20~30年前一樣,
把機車定為"階段性的替代交通工具", 反正不管你50cc或是149cc,反正給我全部在外側慢車道慢慢騎就好.
事實已經證明就算在台北市也很難大規模機車減量.
與其如此, 真的該好好跟歐美紐澳學學駕訓,考照與管理制度.

我在國外真的看到一個教練帶2~3個學員,穿著反光背心, 戴護軸護膝 沿路在練習騎車,
教他們怎麼起步,加速,轉彎,變換車道.
而不是像台灣, 長期以來根本只要會催油門就有駕照,
在速限50km/hr或更高的路段, 仍然以20~30km/hr的車速前進,
而且沒有車道觀念,阻礙車流事小經常嚇到其他駕駛.

理想的狀態下, 路權應該還給機車,
但是跟國外一樣, 駕訓,考照也比照汽車,
而且應該強制駕訓,強制路上駕訓與考照,
讓拿到駕照的人都知道如何去跟上車流,如何保持安全距離,如何變換車道....
而不是像現在戴個瓜皮, 雙腳垂著, 在路上左搖右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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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簡單 wrote:
路權平等應該是要建立...(恕刪)

「安全觀念」應該建立在用路人的行車及防禦駕駛的觀念上,而不是建立在車種上,這也就是為什麼全球僅有台灣有所謂的禁行機車,其他國家沒有以車種去區分誰比較有安全觀念。

至於重新考照我覺得應該是全部的駕照都要重新考照。台灣的駕照非常容易取得,不僅是機車駕照,全部的駕照都很好取得。回到我先前提到的安全觀念是建立在用路人,台灣大多數用路人的行車觀念都是有問題的。

我同意全面重新考照,但回到現實層面,這是不可能辦的到的。現在只能透過駕駛習慣的改變,才能改變現況。一旦不取消禁行機車,我們永遠不可能達到路權平等的駕駛習慣,沒有那樣的環境,是不可能培養成習慣的。

yeats575 wrote:
「安全觀念」應該建...(恕刪)


對丫,你說的很對,但就是大多數都沒有安全觀念所以才會變成從行車方面著手。

如果能讓9成的用路人都有守法及安全駕駛觀念,那取消有相關奇怪規定當然是OK的,但還沒到那種程度前,這些所謂的奇怪規定就有存在的必要。
樓主舉忠孝西路的例子不是很洽當,因為拆除公車專用道是要花錢的,取消忠孝西路禁行機車只要一紙公文就可以了,對廠商而言哪個利益大?所以這個例子不好。

再者樓主舉安全帽的例子也不好,因為當時強制規定戴安全帽它的出發點是對騎士好的,雖然當時有人會抱怨什麼戴安全帽會把燙好的頭髮壓扁拉,或者是說會影響視線、聽覺....,但說到底大家都知道這是為保障絕大多數騎士的生命,那你說現在還有沒有人未戴安全帽騎機車在路上跑?還是有嘛,就是有那些不怕死的人,但又怎樣?大多數人還是接受了啊!而且事實上自從實施強制戴安全帽以後,發生交通事故時有戴安全帽確實能減少交通死亡,這不能否認啊!

不管是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也好,全面啟動重機上高速公路也罷,其實我們面臨根本問題沒解決,不管是誰執政都不敢下令開放,即便是樓主你當總統或行政院長,我相信你也不敢承當開放後造成的後果,因為一旦開放了要再收回來,你信不信抗爭絕對比現在還要大,甚至各縣市會發生小規模的暴動,你.....能扛得下來嗎?

1. 台灣道路不像國外道路,人家建高速公路雙向4線道甚至6線道多的是,我們台灣有這個條件嗎?
2. 人家不管交通尖峰或離峰,高速公路上開車+騎車的就那些量,騎士不要說鑽車縫了,放手騎都沒問題,我們台灣有這個條件嗎?你上下班時間跑一趟桃園看看,根本就是停車場好嗎?你在國外有看過高速公路停車場嗎?

不要老是跟國外比,人家有那個條件我們有嗎?

至於取消兩段式左轉...基本上並沒有每個路口都要兩段式左轉,只要該路口沒有設置待轉區的都可以直接左轉啊!甚至有些地方有設待轉區,但還是允許直接左轉啊!例如:三重福德北路往台北方向,綠燈亮都直接左轉上台北橋啊!早期有設待轉區也有條子在抓違規的,但後來很多人去陳情抗議,後來改成三向通行就沒有抓過了。

基本上兩段式左轉個人覺得地方政府執法上已經有很大的讓步了,但有些路段你直接左轉真的太危險了,一個不小心就是7天後才能到家,例如:民權東西路跟承德路口、或是民權東路跟中山路口,路口線道多,你在左轉的時候一個不小心你就飛出去了,在者就算你沒違規,都還難保後面駕駛人不違規,這也是為什麼反對者眾,之前說馬路有三寶,你現在還敢說馬路真的只有三寶嗎?你想遇到哪一寶?所以真的能夠平安回家最重要,沒必要為了爭那一時之便把自己的命都搭進去了。

P.S:我沒汽車,出入也都是騎機車或單車,但我堅決反對機車上國道、取消兩段式左轉
Smart
Hans Cheng wrote:
是不用那麼極端.不...(恕刪)


簡單來說就是台灣擁有一台摩托車的成本太便宜

變相造成社會的困擾

國外的道路乾乾淨淨、安安靜靜的

主要原因就是機車極少
兩段式左轉不好嗎?對騎機車的人是安全的好事,只是有些人想要走捷徑圖方便罷了,不兩段式機車一定會和汽車發生車禍嗎?那可不一定,看以下報導就知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22/1057118.htm

快訊/高雄深夜機車「直接左轉」相撞 海軍下士頭部重擊命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鼓山21日晚間9時許發生嚴重機車車禍,其中24歲陳姓海軍下士當場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中,另外一名36歲張姓騎士則傷勢較輕,沒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當時張男沿馬卡道路行駛,違規左轉華安街,撞上對向陳姓下士的機車,陳疑似頭部重擊地面,車禍現血跡斑斑。

警方說,車禍發生在21日晚間9時20分左右,張姓騎士從馬卡道路左轉華安街時,未遵守兩段式左轉,擦撞對向陳姓下士的機車,現場血跡斑斑,安全帽等物品散落一地。救護車趕到時,陳姓下士已經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中;至於張姓騎士也一度昏厥,不過沒有生命危險。

高雄市車禍發生率高居全國之首,其中機車佔大多數,常發生機車族未依規定待轉,直接左轉得現象。高雄市警察局上月21針對違規左轉展開大執法,直到11月20日告一段落,沒想到隔天就發生嚴重機車車禍。

yeats575 wrote:
路權平等,不管汽車、機車、腳踏車及行人都可以平等。...(恕刪)


遇到拖板車,大貨車等這種超噸量的車你會想和他們走在相同的路上嗎?

我自認為機車是未滿18歲的小朋友,我騎機車寧可在路邊慢慢騎,不想跟那些汽車爭道

命只有一條,萬一噴了,呵呵,平等?去跟上帝說吧
為什麼你不能反對重機上國道!


這是重機論壇一位思路清楚的車友 Roven 寫的,有同意轉載。
———————
一、這是尊重基本人權

同樣身有行為能力的人,就該得到相同的尊重。

當一個人要從A點到B點,他有權利可以依他的需要選擇任何一種交通工具,而國家收人民的稅金蓋出來的馬路,就是為了提供國民使用交通公具移動的載體。因此,對於任何在馬路上移動的交通工具而言,你都必須將它視為一個人的移動現象,不管他使用何種交通工具,你都必須尊重他的選擇。那個人可能是騎重機的人,也可能是開汽車的你。

這是基本的人權。你要學會能夠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可以接受別人犯錯,我自己也連帶要受懲罰嗎?

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大多數的人都會犯一個錯誤。因為重機在路上都亂飆亂騎,因此不能夠讓他上高速公路。如果你這麼認為,請你再把標題念一次,你真的同意嗎?

因為有駕駛人不守交通規則,所以你認為所有使用相同交通工具的人都要連帶受懲罰剝奪路權嗎?

三、對於不同的交通工具,你是不是能夠用相同的標準來要求。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還是只看到別人的缺點,卻無視於自己的犯錯。

所有的交通工具都需要有人操作才會行駛。因此,交通工具在移動時,是否會造成危險,端賴駕駛人的行為。你要要求的不是那些各種不同的交通工具,而是使用交通工具的那個人。

所以,如果你認為騎重機違規是可以成為剝奪使用重機來當交通工具的所有人的理由。那麼,請問使用四輪汽車違規的駕駛人,你是不是該用相同的標準來剝奪所有使用汽車駕駛人的路權呢?

不要迴避這個問題,這是你在質疑重機騎士時,你必須要先問自己的問題?

想要放火燒別人,你得先確定不會燒到你自己?

四、反對的人士說:重機上高速公路如果出事了,會拖累我,我為什麼要承擔這種風險?

使用任何交通工具都會有一定的風險,風險真的發生了,那叫做意外。正常人不會故意讓意外發生,讓自己陷於危險之中。而意外的發生,不是只有重機,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可能發生,包括開在你前面的那輛汽車(第三點的標題請您再念一次)。

使用交通工具時,和前方的交通工具保持安全距離,讓自己有足夠反應的時間採取必要的閃避措施,這也是使用交通工具時的駕駛人應該負起的責任。(不要跟我說你只想眼睛閉閉爽爽開)

若你真的認為事故發生後,你會因為法規讓你應該無肇責卻去必需負擔損失時,這是法規的問題,不是交通工具或是任何駕駛人的問題。你擔心這種事會發生的話,應該朝向法規的修正去努力、去反應,不要搞錯對象了。把法規的問題叫使用交通工具的人去負責,你的腦袋可能不夠清楚。

五、反對的人士說:經過高工局民調顯示,大多數的民眾不支持。行政機關不可以無視民意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

這一點,您必須要知道。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高速公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在一個代議制度的民主國家中,立法院是最高的民意機關,立法院都通過的法案,豈是民調數據可以否決的。

你是民主素養程度不夠,還是民粹過了頭?

六、反對的人士說:重機是人包鐵,真的發生意外,會有很嚴重的傷害。所以重機不能上高速公路!

二輪車輛發生意外,和四輪轎車發生意外,甚或是大客車發生意外,都會造成駕駛人或是乘客不同的損傷。選擇使用何種交通工具,就須承擔不同性質的風險,這是駕駛人或是乘客必須要了解的,也是他為自己的選擇所該負的責任。

那是他個人的事,你用別人的選擇來否定他的人權,你的人權素養在哪裡?會不會管太大?

七、反對的人士說:因為台灣駕駛人道德有待加強,所以不贊成重機上國道。

我想請問的是,駕駛人的道德要到何種程度,才會符合您心中的標準?或是符合大眾的標準?這標準要由誰來定?這標準該由誰來做測驗或衡量?是不是應該把所有交通工具的使用人都拿這個標準來檢驗?

這必須是依科學根據的判斷標準,若無法提出,您提出的只是一個無法被確認的理由,而只是想將問題模糊化。如是,您反對的理由將毫無正當性。

提出一個篩選的標準是好事,但是你是不是該先確認一下這個篩選動作是否能夠真的被有效實行。另,請回去把上面的第三點再念一次。

八、反對的人士說:我就是不爽重機上國道。

反對一件事,不需要理由! 你還是文明人嗎?

綜上,如果看完了,你還反對重機上國道。我是覺得,這已經不是思考邏輯層面的問題了,而是你人格根本就有問題?
路權平等!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有那麼嚴重嗎?
我小時候就是這樣啦
奇怪是為什麼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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