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一下... 個人覺得機車強制待轉這規定確有空間可以檢討.個人平常開車跟騎車都有, 有時真的讓人恨的不是機車, 而是一些駕駛不得宜的汽車, 該慢不慢, 該快不快, 該預打方向燈不打, 切換車道隨心所欲.(車愈大台, 就更應明白對道路其他用路人的影響)現在的機車起步還挺靈活的, 我開汽車要起步轉彎有時都還沒有機車來得反應快,尤其在有明確左轉燈相以及內側左轉專用車道的路口, 我壓根認為機車就乖乖照燈號在內側一起排隊等左轉燈即可, 我不知道這樣的路口, 有什麼道理一定要叫機車去多等一個紅綠燈週期, 又不是殖民地的次等公民...有些路口是 120s+90s 或甚至是 120s+120s 的, 這種交通設計才是逼人去搶黃燈或闖紅燈(初亮的紅燈). 若是這種路口有左轉專用燈相的, 反而就應允許機車直接到內側左轉專用道等左轉綠燈才是有效率.
godblessyou wrote:通常會反對兩段式左轉...(恕刪) 講得好像只有你會開車一樣,別人不會開,告訴你啦,城市裡會塞車基本上是汽車造成的,汽車道路面積使用大,在城市裡也開不快,就是道路壅塞主要因素,別待在井裡了,出去看看世界吧,你會知道你是多麼無知
那要看是誰訂出來要兩段左轉,合法待轉沒有不妥,訂這規定的不知道是好幾年前機車還不多的時代吧,封死路口也剛好而已,台北市某些路口確實會因為待轉造成雍塞,而且待轉車格根本不夠,有的太小,有的話太大,大家會說危險是因為汽車族還不習慣內側有機車在待轉沒注意撞上,但是等開放直接轉大家習慣了就不會有這問題,會說危險的人根本是在合理化汽車族自己方便的藉口而已,而且我覺得應該機車道要多條一點,這樣有甚麼救護車之類的要讓道也比較方便,每次塞車你看到路上汽車道都堵死,要不適要機車道,救護車根本感不到醫院吧